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

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平谷区公告时间2018年08月24日14:59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24日09:30至2018年08月30日15:30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内1号办公楼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04日08:30至2018年09月04日09:00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四层交易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04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四层交易平台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金海湖镇韩庄村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内1号办公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聂小姐********
附件:
附件1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竞争性磋商项目招标公告.doc


  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编号: DHB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平谷区金海湖镇金海湖镇韩庄村西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聂小姐********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内1号办公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金海湖镇低收入农户光伏发电项目计划总规模421.2千瓦,为78户低收入农户建设5400瓦光伏发电站,合计421.2千瓦。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序号设备名称 型号数量套数
(1)光伏组件270多晶 20 78
(2)逆变器5kw1 78
(3)线缆等直流4平方100 78
(4)支架等钢材41*52*2.5 80 78
(5)安装费 1 78
(6)巡检及在线监控运维5年 1 78
总计78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完成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及并网发电任务)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具有满足开展服务能力要求的独立法人;2)、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件;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6)、投标人必须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7)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和转包;8) 被列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在本公告发布时间起前三年内未列入“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业绩合同);10)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节能、安全和环保标准;如国家有关部门对投标人的投标产品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则投标人的投标产品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11)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68.146 万元(人民币)

谈判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00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9:30至2018年08月30日 15: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新街口外大街3号院内1号办公楼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现场购买

磋商文件售价:500.0元(人民币)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8:30至2018年09月04日 09: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四层交易平台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18年09月04日 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平谷区社会服务中心后配楼四层交易平台

四、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竞争磋商判文件请携带:

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证,如投标人已办理“三证合一”,则只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半年的纳税凭证原件及复印件;近三年内同类项目业绩合同2个,近三年在“信用中国“网站上的本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近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报名时以上资质携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查后归还,复印件招标公司留存)。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聂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光伏发电 金海湖 民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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