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项目遴选建库二次公告

恩施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项目遴选建库二次公告

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恩施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项目遴选建库"进行公开遴选,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于2018年8月23日组织开评标活动,第一标段建筑工程设计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第一次招标活动失败。现进行第二次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HBDPES-2018-029

二、项目名称:恩施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项目遴选建库第一标段:建筑工程设计

三、项目内容:

恩施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项目遴选建库根据需要择优选择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协议执行期两年。本次遴选入库的机构和单位只服务于恩施州直单位办公用房统一维修项目。

四、申请人资格、资质要求:

1、资质要求:申请人应具备国家相关部门核发的相应有效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2、人员要求:申请人在经济或技术人员等方面符合相关规定、满足遴选人对人员的要求,具有相应的专业水平和实力。拟投入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其他专业人员应符合相关行业规定要求。

3、办公场所要求:在恩施州内有相应的固定办公场所,恩施州外企业在恩施州须有分公司或办事处,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财务能力要求:申请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有依法缴纳税收和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5、业绩要求:申请人需提供近5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合同签订时间在此时段内)有类似业绩证明(提供签订的合同)。

6、要求申请人在经营期近两年没有行政司法诉讼败诉、被有效投诉的情况,出借及借用他人资质等不良记录,申请人需在标书内提供书面承诺。

7、下列情况申请人只允许其中一个参加投标:同一个法定代表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母公司和其全资子公司、具有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企业,或同一母公司以下的2个及2个以上的子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情况。

8、申请人自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情形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申请人应作出承诺,否则申请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资格审查及评审方式

1、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分法。

六、遴选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时至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到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01室)报名并购买遴选文件(联系电话:****-*******)。

2、遴选文件售价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发布遴选公告的媒介

本次遴选公告在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网站(http://jgswglj.enshi.gov.cn/)上发布。

八、遴选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时间:2018年9月12日下午15:00时

2、递交地点: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一楼会议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恩施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地址:恩施市舞阳大道一巷21号

联系人:孙先生

联系电话:****-*******

遴选代理机构:湖北大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恩施市金龙大道金子寨小区一栋一单元2601室

联系人:谭渠

联系电话:****-*******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建库 遴选 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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