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驱鸟车招标公告

机场驱鸟车招标公告

佳木斯机场驱鸟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码:D-HJ-J-1808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 佳木斯机场驱鸟车采购项目 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采购人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采购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佳木斯机场驱鸟车采购项目

2.2交货地点:佳木斯机场内

2.3供货期:30日历天

2.4投资估算:约为42万元

2.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的质量验收规范要求,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6采购内容:采购1辆驱鸟车。

(1)技术规格:

1)底盘部分

底盘应选用相当于或由于五十铃皮卡

排量:≥3.0L

驱动形式:四驱

2)上装部分

1、钛雷弹发射装置:

参数:

机场专用驱鸟弹发射装置,一次可装填8发驱鸟弹,射程80-100米,爆响声压:≥150db,可单发或连续发射,可遥控发射,重新装填方便快捷,便于维护保养。

2、煤气炮

参数:

2.1、发炮声压:经距炮口方向10米远测定其工作时的爆鸣音高于148dB。每次工作(爆鸣)间隔时间可以在1-60分钟/次设定。

2.2、炮口指向度15~55°。

2.3、使用标准民用液化气作为燃气源。15㎏液化气瓶装满时,在正常条件下可连续发炮24000~30000次。10kg液化气可连续发炮20000-24000次。

2.4、内部控制元器件使用寿命不小于800,000次。使用温度-40℃~85℃。

2.5、风力六级以下(含),并且燃气充足时发炮率≥95%。

3、语音驱鸟系统

参数:

主要由车载MP3及CD播放器1台(可以接收FM/AM音频和播放CD光盘)、M-5360型功放器1台(音频输出1000瓦、四路输出)、4扬声器设计,YD-200D低音扬声器≥2只、YD-200I型高音扬声器≥2只(声压≥122dB),声音强度距离≥100米。容量4G存储器1只等组成。时间范围从1-60分钟可调

4、爆闪灯系统

参数:

4.1、4只大功率高频爆闪灯,采用汽车电源供电。

4.2、每个频闪灯能发出红、蓝、黄、白四种颜色,四种颜色交替变换。

4.3、爆闪灯有效光强830CD闪光。

4.4、闪烁频率≥3次/秒

5、控制系统

参数:

5.1、操作面板:电脑控制,电路采用集成芯片。板面简洁易操作。性能稳定可靠。

5.2、副驾驶操作平台能够控制驱鸟车上所有设备,各项功能(钛雷弹、煤气炮 、灯光控制、音频切换等)均能在操作平台上一键式操作。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制造商授权代理商投标的,制造商不得再参加投标)

3.2拟供货物制造商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含公告发布当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供应商自行到检察院进行查询(查询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查询结果日期须在本公告报名日期内),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项目;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投标人要承担标书准备和投标的相关费用。

五、潜在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资料、投标文件内容及资料等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招标人将进行必要的核查。在任何时间如发现投标人虚假应标或未能正常履约,招标人有权取消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无效或取消其成交资格,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依法要求投标人赔偿其经济损失。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润达国际A(2)座21层进行投标登记,并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元,售后不退,只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允许投标。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

6.2参加投标者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6)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7)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授权委托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证明材料(网上截图加盖公章,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为准)(截图彩打并加盖公章);

(9)本公告第三项“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注:投注:已取得"三证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不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8.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10.其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对招标报名环节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截止后3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黑龙江省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佳木斯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肖旭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招标部)/147*****501

日期:2018年8月24日




标签: 驱鸟 机场 佳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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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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