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子项目行业汞的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子项目行业汞的清洁生产审核指南研究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中国作为首批加入公约的缔约国,将开始全面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承担履约责任和义务。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生产工艺,公约提出了多项管控要求,其中包括到2020年,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的汞使用量比2010年下降50%。

为控制行业汞污染、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

根据项目要求,拟聘请一家机构,通过调研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清洁生产现状以及全过程汞污染防治措施,对试点企业开展汞平衡测试,编制针对汞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提出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清洁生产实用指南、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以及《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聚氯乙烯行业部分)政策建议,并将项目成果向全行业推广。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工作任务

1.摸清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现状

围绕重金属汞在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过程的管理,梳理行业目前清洁生产相关政策、法规、标准等,调查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清洁生产现状、取得效果和存在问题;同时调研项目期间是否存在电石法向乙烯法改造的企业。

2.开展我国典型聚氯乙烯企业汞全过程减排调研分析

通过文献调研和现场考察,调研评估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低汞替代高汞的实际效率、技术障碍和经济成本,并对全过程汞污染防治技术和措施进行分析,提出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低汞高效使用以及汞全过程减排的措施清单。调查企业数量不少于25家,总产能占全国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总产能的60%以上。

3.开展我国典型聚氯乙烯企业汞物质流分析研究

开展汞物质流分析研究,挑选一家中等规模企业(产能在20万吨到40万吨)和一家小规模企业(20万吨以下)开展汞平衡测试,需在低汞触媒平均寿命的一个完整周期内,在整套用汞设施上(包括汞的进厂、至少一条生产线和汞的离场)上开展一次汞平衡测试工作,汞质量平衡需实现全流程系统性采样分析,烟气样品包含所有生产设施前后,监测数据每批次每个点位样品有效平行样数量不少于3个;固体和液体样品应包含流程中所有设施的进出生产物料、废弃物等,监测数据每批次每个点位样品有效平行样数量不少于3个。气体样品总数不少于40个,固体样品总数不少于70个,液体样品总数不少于60个。所有样品浓度测试结果以有效平行样的平均值进行计算,汞平衡回收率不低于70%。基于两家企业的测试结果,再结合大规模企业(40万吨以上)在项目下自行开展的汞平衡测试,建立企业汞流向平衡,掌握汞迁移转化规律,分析不同措施对提高触媒使用效率的影响。需组织管理部门、科研部门以及企业的相关专家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参会代表不少于40人,参会机构不少于20家。对企业使用低汞触媒的措施和经验进行论证和研讨。

4.编写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针对汞的清洁生产审核指南

基于工作1-3的成果,结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等,研究编制针对汞的行业清洁生产审核指南,该指南包括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清洁生产实用指南以及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通过提出低汞触媒高效使用的推荐技术和管理要求以及绩效评价方法,指导企业实现履约目标和项目目标,包括:1.到2020年,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的汞使用量比2010年下降50%;2.2020年行业用汞量比2014年减少360吨;3.控制汞的环境的排放和释放。邀请行业专家、相关环境管理人员和企业代表对审核指南进行研讨,会议不少于3次,会议参会代表不少于60人,邀请机构不少于20家。

5.根据项目研究成果,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聚氯乙烯行业部分)政策建议

在项目企业试点以及清洁生产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对目前《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聚氯乙烯行业部分)的相关内容进行分析,找出履约差距,提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聚氯乙烯行业部分)政策建议。



二、项目产出

1.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清洁生产现状研究报告(中英文)(2018年12月1日前提交);

2.我国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企业汞全过程减排调研分析报告(中英文)(2019年3月31日前提交);

3.《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聚氯乙烯行业部分)政策建议(中英文)(2019年3月31日前提交);

4.我国典型企业汞物质流分析研究报告(中英文)(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

5.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清洁生产实用指南(中英文)(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

6.电石法聚氯乙烯企业清洁生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中英文)(2019年6月30日前提交)。



三、实施周期

项目合同签署后至2019年6月30日。



四、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一)单位资质要求

1.熟悉清洁生产政策、法规等,熟练掌握清洁生产审核方法和技巧,具备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研究经验;

2.熟悉化工行业生产工艺、技术规程和节能、节水、污染防治管理要求;

3.熟悉和掌握电石法和乙烯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技术规程的机构;

4.具备开展汞平衡测试的基本检测分析器具、设备或手段;

5.近五年具有国际合作项目实施经验的机构优先。



(二)成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应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8年或以上相关化工行业清洁生产指标体系研究经验;

(3)优秀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2.项目组成员

(1)团队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4名其他研究人员);

(2)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具备高级职称(含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相关清洁生产政策、法规、审核方法、指标体系等的研究工作;

(3)至少3人具有2年及以上清洁生产审核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4)参与过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在对外合作中心网站、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济妮

电 话:***-********

电 邮:yang.jini @mepfeco.org.cn



六、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lu.junming@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18年9月25日17:00(北京时间)



七、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8年 8月 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咨询服务项目 清洁生产审核 示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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