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
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
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 (项目名称) 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已由浦城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以浦发改[2018]基字1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浦城县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集,招标人为浦城县环境保护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福建省浦城县
2.2建设规模: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及运营维护(EPC+O)项目:马莲河小流域水质提升工程一期应急工程项目总投资661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6119万元;运营维护部分计划投资1350万元,计划实施3年,每年计划投资450万元,具体详见招标相关资料。
2.3计划工期:2018年12月1日前竣工。
2.4招标范围:
①勘察设计:本项目实施范围内的规划方案(如有)、勘察、环评、设计,包含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预算编制、造价咨询、施工图设计审查和施工等全过程的服务。
②施工工作范围包括:施工图纸所载明的所有工程。
③工程采购范围:与工程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和保管;招标范围内的所有服务;验收初审、检测等相关各项费用。
④中标人应负责其应承担的相关手续,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其他:按相关规定需由中标人完成的检测工作及相关方案论证,并承担相关费用;配合招标人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等。
中标人必须负责与分包工程的其他分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商的联系、配合、服务、协调和管理,并提供施工条件、相关设施、安全管理及统筹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管理等直至完成政府质监部门竣工备案验收。
2.5质量要求:根据本项目可研内容分为未截污排污口处理与支流水质提升两部分。排污口处理应达到验收时进水与出水水质对比,氨氮消减率≥50%,化学需氧量消减率≥50%,总磷消减率≥30%。梦笔河支流根据可研要求建设人工湿地净化支流水质,验收时湿地的进水和出水水质对比,应达到氨氮消减率≥50%,化学需氧量消减率≥50%,总磷消减率≥30%;或以上指标达到地表Ⅱ类水。
每个处理设施进口和出口水质对比,验收时设备出水与进水相比需至少提升一级:①进口Ⅲ类水质时段时需提升出口水质达到Ⅱ类标准;②进口水质为Ⅳ类或Ⅴ类时段时需提升出口水质达到Ⅲ类标准;③如进水太差,低于Ⅴ类时,应达到氨氮消减率≥50%,化学需氧量消减率≥50%,总磷消减率≥30%;④按照环保处理设施验收导则和要求,委托双方共同认可的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公司出具监测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特别说明: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分别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类甲级资质。
3.3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总负责人:①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壹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②必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采购、施工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6投标保证金要求:(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前。(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800000元)。(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投标单位在线获取投标保证金子账号,并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已获取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②或按闽建筑[2014]33号文《关于实施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交易中心开具的“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书”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若缴存的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需补足差额部分;③或按南建筑(2016)3号文《南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实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的通知》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施工企业,凭“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④或按闽建筑(2015)29号文的规定提交银行保函、建设工程保证保险。
3.6.1 投标人按本工程项目获取由系统自动生成,且是对应投标人唯一的随机子账号,只允许本投标人按获取到的子账号打入投标保证金,如有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打入同一子账号,则涉嫌串标、围标,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3.6.2投标人无需在银行进账单的备注栏或用途栏中填写任何信息(若必须填写可备注保证金)。
3.6.3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允许打入交易中心主账号,需按要求打入子账号,子账号中的“-”符号输入时使用数字键盘右上角的减号“-”,不能省略,否则会造成资金不能到账,后果自负。
3.6.4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将保证金错入交易中心主账号或不是系统分配给投标人对应本项目唯一的子账号,其投标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报名手续: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8月25日9 时 00 分至 2018年8月29日17 时00分登录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enjoy5191.com)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标实行在线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阶段投标企业需通过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U盾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并通过CA电子签章盖章加密生效。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网址: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enjoy5191.com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 9 月14 日09时00分前,(招标人在售标起始时间开始接收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到后,启动解密程序,投标人必须在解密程序启动后的半个小时以内确定对投标文件解密。
5.3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网上提交投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办法进行评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易交易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enjoy5191.com )、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pcggzy.com)上发布。
招标人:浦城县环境保护局
地址:浦城县江滨路81号
电话:****-*******
联系人:方先生
招标代理:福建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5层506室
邮编:350002
电话:0591-********
联系人:冯先生
交易中心名称:浦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浦城县五一三路县招待所内
监督部门: 浦城县规划建设和旅游局
单位地址: 浦城县五一三路210号
联系电话:****-*******发布日期: 2018-08-24 15: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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