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里格区块试气修井及配合作业业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苏里格区块试气修井及配合作业业务外包(第二次)招标公告

苏里格区块试气修井及配合作业业务外包(第二次)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川庆服务招字2018-3-020号(2)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预计招标6支配备XJ60及以上修井机的施工作业队伍为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苏里格区域苏5区块、桃7区块提供试气、修井及配合作业工程服务。预计60井次的试气、修井及配合作业,试气及修井层位:马家沟组、山西组、石盒子组。井深3700米左右。

2.2招标范围

(一)主要工作内容:

提供试气、修井及配合作业所需的设备、人员、材料、工具等,成从设备搬迁安装到试气修井完井结束期间除测井、录井(含水平段地质导向)、固井及钻完井清洁生产以外的所有施工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完成设备、设施拆迁安,压井液材料及储备、安装完井井口装置,安装采气树,通井,刮管,钻水泥塞,洗井,压井,替喷,试压,配合射孔、测井、压裂、酸化,桥塞作业、下节流器,起下油管,排液(气举、抽汲)、测试,转层试气,油气水样采集及现场分析,酸化井残酸的中和处理,交井,成果报告编写、印刷、提交、归档等等,及与试气相关的所有辅助作业、配套作业,道路洒水等。

负责工程承包范围内所有材料的运输和对外关系协调、处理等工作并保障道路畅通;协调、处理合同履行期间的地方关系、群众关系。

项目建设单位负责供应油管及采气井口装置,运输至招标人指定地点(乌审旗),中标人负责拉运至作业现场(装车由招标人负责,卸车、回收由中标人负责)。

(二)周期要求:

1.项目周期要求:单井平均20-30天(因不可抗力和项目建设单位因素除外)。

2.搬迁安装周期要求:单井或井组第一口井从接到书面搬安(动迁)通知后3-5天内完成修井机及附属设备设施的搬迁安装工作,通过验收并开工。

3.设备腾场时间:单井或井组最后一口井完成后,经项目实施单位验收合格,书面通知中标人腾场,中标人应在接到腾场通知之日起7天内将修井设备及附属设施设备搬离,腾出施工井现场(项目实施单位不负责提供设备停放场所),满足项目实施单位后续生产需要。

4.项目合同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内开工的井完成之日止。

(三)标段(标包)划分:不分标段

2.3承包方式:

施工作业总承包:即对项目井的工程质量、施工周期和成本费用等实行总承包。单井单机作业。

2.4施工地点:内蒙古乌审旗、前旗、后旗境内。

2.5修井机设备预验收

(1)中标通知书发出之后至动迁之前,项目实施单位有权前往中标人在《投标函》中列明的所投标队伍设备停放详细地址,对投标修井机设备进行验收,中标人应无条件配合。

(2)项目实施单位根据中标人投标文件中所列修井机设备配置清单及投标文件承诺设备配置情况进行修井机设备验收。若中标队伍设备存在隐患、缺失或影响施工的设备达不到使用功能,在验收组规定的期限内无法完成整改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中标人应保证其所投标队伍设备存放点与《投标函》中承诺一致,否则视为该中标人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4)中标人所投标修井机设备应集中存放,并保证预验收时设备在停用待工状态,没有后续作业,否则视为该中标人验收不合格,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6 具体详见编号为川庆服务招字2018-3-020号(2)的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主体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井下作业类或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技术服务项目。

3.投标人具有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和制度。

4.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括井下作业类或与石油、天然气有关的技术服务项目)。

5.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及拟投标施工队伍均需取得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颁发的石油工程企业及队伍临时资质以上资质证书或证明文件(投标人拟投标施工队伍所属分公司取得的以上资质视为有效资质)。若潜在投标人及拟投标施工队伍未取得上述资质或证明文件,或取得的资质允许施工区域未包含本次招标区域的,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取得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资质初审合格证明。

6.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修井机钩载能力应不低于600KN,按照《修井机作业设备配置要求》表1和表2配套。关键设备需为自有或是以融资的方式租入。有效的修井机井架、底座的检测报告。井架、底座的检测报告由具有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示。启用超过4年的修井机,要有天车/游车/大钩/水龙头的有效探伤检测报告,要有吊环、吊卡等承载件关键部位的有效探伤检测报告。

7.投标人所组建用于投标的施工队伍主要人员(队长、技术人员、司钻、副司钻、内外钳、柴油司机)以及修井机关键设备必须独立配备(即不同队伍之间不能共用)。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资产被冻结、查封、抵押的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2016年度或2017年度财务报告)。

9.信誉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该网站相对应彩色截图)。

10.人员要求:本次招标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培训合格证书(主要负责人至少1个、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1个)。主管生产、技术和安全的各级领导、各级生产管理人员以及试修队正副队长、正副司钻、井架工、内外钳工、坐岗人员必须具有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进入作业现场所有人员必须持有HSE培训合格证和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特种作业许可证(其中高空作业证、司钻操作证、电工证、电焊工证不低于2个,吊装指挥证、司炉操作证不低于1个、炊管人员持有健康证)。

11.近三年内未发生一般B类以上工业安全事故、环境污染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8月25日至2018年8月31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购买标书联系人:任先生电话:***-********

电子邮件:cqzbzx@cnpc.com.cn

开户银行:工行成都石油路支行

帐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机关财务科

账号:****************987

招标文件购买款须从公司基本帐户转出,交款时请注明“服务18-3-020(2)”。缴费后将《缴款凭证》、《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明》、《领取(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 扫描件以及《投标人开票信息》(word版),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联系人邮箱。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9月18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5号附1号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202招标室,方式为现场送达。

投标人应同时按 5万元人民币(大写:人民币5伍万元整)的标准提交投标保证金,由项目合同主体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代收,缴纳方式为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支付到以下指定账户。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时应注明“服务18-3-020(2)投标保证金”。

收款单位: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7D

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溪街道红石路258号

开户行:重庆建设银行龙溪分理处

帐号:****************0446

投标保证金退还联系人及电话:刘先生,***-********

liuchang_sc@cnpc.com.cn

注:请避免月底最后1个工作日缴纳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同时在()上发布。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建设北路一段85号附1号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202招标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八、中标后签约单位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川东钻探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6号

邮 编:610051

联系人:商务: 周先生 ***-******** 158*****799

技术: 郭先生 139*****826



招标机构: 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物资管理部招标中心

地址: 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猛追湾街6号

邮编: 610051

联 系 人: 唐女士

电话: ***-********

电子邮件: tangxl_scjx@cnpc.com.cn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川庆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物资管理部招标中心

2018年8月2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业务外包 修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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