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购置(市药检所)分包三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购置(市药检所)分包三公开招标公告
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受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购置(市药检所)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购置(市药检所)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新力
项目联系电话:***-********5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药品检验所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学园路 25 号
联系方式:董涛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天信远国际招投标咨询(北京)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先生 ***-********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编号:ZTXY-2018-H35720
招标项目名称:北京市药品检验所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购置(市药检所)分包三
项目用途:采购人使用需要
批复项目名称:市级食品药品检验机构设备购置(市药检所)
项目批复金额 人民币1000 万元;其中分包三控制金额:312万元
项目内容、简要技术要求: 液相色谱仪(接受进口)、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药物溶出度仪、全自动多批次药物溶出度测定仪转篮工作站(接受进口)、高温灭菌器,本项目部分接受进口产品投标,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12.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4日 08:30至2018年08月3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其它补充事宜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4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15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6.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和方案实施能力;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不同潜在投标人的法人、单位负责人不是同一人也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7)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有上述处罚记录但处罚期已届满的,视为无记录);
(8)未参与本项目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
(9)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
(1)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被授权人身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8月24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止(节假日休息),每天8:30-16:30(北京时间)。
9.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05室。
10.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本,仅接受现场报名;如需电子版(只有格式部分),需要另加50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及电子版售后不退。
11. 现场踏勘时间及地点: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
12. 投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8:30—9:0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13.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14. 投标、开标地点:朝阳区南磨房路37号华腾北搪商务大厦11层1115室 。
15.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16. 评标标准:
投标报价(30分)+技术性能 (45分)+ 方案 (16分)+ 类似业绩(5分) +环保节能(1分)+投标文件制作(3分)
1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18.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进口产品管理、促进残疾人就业、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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