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监委集中留置场所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监委集中留置场所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巴彦淖尔市监委集中留置场所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受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的委托,就巴彦淖尔市监委集中留置场所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巴彦淖尔市监委集中留置场所食品加工专用设备项目
2、审批编号:巴财购准字(电子)[2018] 00442号
3、项目编号:BYNEZJH[2018-38]
4、交货地点:巴彦淖尔市临河区
5、项目内容:厨房设备及其他办公设备(详见招标文件)
6、采购项目的性质:货物项目采购
7、最高采购预算金额:*******.00元
二、 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可在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节假日休息),上午8:30—12:00,下午3:00-6:00时,在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递交材料报名(以下材料需提供原件):
1、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或授权人必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2、 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且经营范围符合本项目类型(副本原件)(如未换证的携带原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3、开户许可证(原件)
4、近一年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盖公章或扫描件盖公章)
5、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原件)
*提供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胶装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装订者将拒绝接收,原件审查后退回。
注: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以上资格证明文件开标时需带原件,评标委员会将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视为实质性不响应而被否决。
四、媒体发布
招标公告在内蒙古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和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mbgp.com)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五、招标文件发售
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售价为500元人民币。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8年9月17日9:30时前
投标地点: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7号门店三楼)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7日9:30时开标
开标地点: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7号门店三楼)
七、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地址: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小区南楼7号门店三楼
联系人:石丹
联系电话:****-*******
账户名称:陕西中金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彦淖尔开源路今日尊府支行
账号:1505 0167 6637 0000 0051
招标人:巴彦淖尔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
地址:巴彦淖尔市
联系人:李之雄
联系电话:****-*******
2018年8月24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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