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南环路派出所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ZC201814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南环路派出所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TZC2018144)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南环路派出所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TZC*******)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委托,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南环路派出所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南环路派出所智能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2.项目编号:HTZC*******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三、项目预算 329.0761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工程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工程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工程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工程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工程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供应商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证书。3.供应商应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主要产品的授权函原件。5本次采购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软件,需能够与天津市公安局已建公安执法办案智能管理系统和公安执法监督管理系统实现无缝对接,并提供承诺函。6.本地供应商须提供天津市公安局颁发的《天津市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外地供应商须提供《进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安装、维修企业备案登记证》原件; 7.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原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8.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和近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其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成立不足1个月的供应商可提供营业执照加盖公章的复印件);9.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上半年的,提供近两个年度任一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两个年度任一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为下半年的,提供上一个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上一个年度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标前1个月以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0.供应商需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如因供应商未注册导致的任何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8-27到 2018-08-31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703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8-08-27至2018-08-31 上午9:00至下午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上述资格要求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未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3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7 09:30 2.开标时间: 2018-09-1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703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陈东旭 2.联系方式:***-********转813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咸水沽镇体育场路19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朱金杰:137*****55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河东区津滨大道万达广场写字楼B座1703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转813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公安局津南分局机关、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津南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南环路派出所购买智能化设备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 十三、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津弘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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