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芦盐场及光明虾池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长芦盐场及光明虾池土方回填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天津南港工业区长芦盐场及光明虾池土方回填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津开招公字(2009-0533增)

天津南港工业区长芦盐场及光明虾池土方回填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因在原公告期内报名家数较少(工程较大),特将本工程延期(扩大资质范围)。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有关招标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天津南港工业区长芦盐场及光明虾池土方回填工程

三、建设地点:位于天津开发区南港工业区。

四、工程规模:总规模9平方公里。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全部内容。

七、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河湖整治工程专业承包施工二级及以上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计划开竣工日期:2010年3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具体以招标文件为准)

九、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十、报名日期:2010年1月8日至2010年1月12日(9:30~15:30法定公休日除外)

十一、报名地点: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塘沽区崇信路272号)或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19号B区一层19-20号建管中心窗口

十二、报名须知:携带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正项目经理及安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开标时必须携带入区施工资质核验证原件。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时还须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十三、联系人电话:刘伟 ***-********;传真:***-********

建设单位联系人:刘德忠 电话:***-********
建管中心窗口联系电话: ***-******** ********

十四、文件发售:资格预审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元。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800.00元。获取文件地点同报名地点。

十五、招标文件获取:进行施工招标的,如果投标申请人的数量在15家以下(含15家),应采取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另行通知。未参加报名及购买资审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

十六、投诉接待

投诉接待单位:天津开发区建管中心

投诉接待地址:天津开发区洪泽路23号

投诉接待负责:王 鹏

投诉接待电话: ********

招标单位:天津市南港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公章)

招标代理单位:天津市建通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报送日期:2010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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