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治[宪法]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治[宪法]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治[宪法]广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中采购机构”)就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治[宪法]广场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密封投标。
一、项目编号:PZC2018_GZ021
二、预算金额:*******元
三、项目名称:平定县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法治[宪法]广场工程建设项目
四、招标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工程明细表见招标文件附件)
2、工程地点:平定县东关村(文化宫对面)
3、项目概况:平定县法治(宪法)广场建设项目,建设面积6000余平方米,投资*******元,主要包括园林绿化、石材雕刻、雕塑、广场建设、公厕、水景、灯光等。
4、服务要求:从竣工验收之日起,石材雕刻保修三年,园林绿化养护期一年,水景喷泉保修二年。
5、工期:工程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竣工(雕塑2018年10月底验收,11月份安装)。
6、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3年内付清。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投标单位提供信用信息查询资料,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网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址”。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注:以上资质证书[开标时必须带原件]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31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30-17:30,公休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四楼412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4、未进行领取登记的供应商,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如潜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逾期将以无异议处理。
七、现场勘察和招标答疑会
1、时间:2018年9月1日上午9:30分
2、地点:平定县东关村(文化宫对面)
八、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8:30-9:30分
2、投标地点: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会议室(县农委办公大楼五楼506室)
九、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1、开标时间:2018年9月19日上午9:30分
2、开标地点:同投标地点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4、特别提醒:有关事项的变更将以公告形式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如潜在的供应商对招标文件有异议,请在开标截止时间5日前提出,逾期将以无异议处理。请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相关变更不再另行书面通知。
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定县住建局
联系人:王贵明联系电话:*******
集采机构: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平定县政府采购中心[县农委大楼412室]
联系人:吕俊义电话:*******
平定县政府采购办
2018年0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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