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茸舜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泖港镇生态综合治理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有河道维修养护作业基本条件作业类别认定证书三类及以上;(3)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4)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泖港镇生态综合治理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RS-2018CG160) 3、预算编号:15-18-537779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2018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泖港镇生态综合治理建设项目,主要工程内容为:18682亩粮田建设,本工程总投资4730.4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4611.77万元,本项目最高限价4139.1772万元。本工程类别为IV等工程,主要护岸结构为4级水工建筑物,临时建筑物为5级水工建筑物。水利措施7大项:河道土方12262立方米,护岸工程13.31公里,农桥2座,水桥36座,雨水口57座,灌排两用明渠,9.89公里及其他水利措施;农业措施2项:田间道路228米,拓宽道路356米;生态林业措施2项;及相应的河道、绿化养护。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具体内容及应达到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 5、交付地址:松江区泖港镇焦家村、新建村、兴旺村、徐厍村、黄桥村。 6、交付日期:施工工期500日历天,河道养护和绿化养护期限: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 7、采购预算金额:********.00元(国库资金:********.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执行财库(2017)141号文。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27 00: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8-31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含有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2)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证书及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3)河道维修养护作业基本条件作业类别认定证书三类及以上(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4)法人代表授权书(授权委托人需该项目的负责人)(原件彩色扫描件加盖公章);(5)被授权代表人身份证(有效期内原件正反面彩色扫描件);(6)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其以上和《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均在有效期内)(有效期内原件彩色扫描件);(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网页截图的彩色扫描件。(8)拟任项目负责人有效报名期间内打印的《投标人员情况表》的本单位人员查询结果页面(通过上海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www.shjjw.gov.cn)上查询并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有效期内;★以上资料上传后需进行现场验证审核,现场审核验证时间:2018-8-27 本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8-31 (上午9:00~11:00时,下午13:00~16:00)。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二楼,文件费1000元/本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7 00:00:00至2018-08-31 23:59:59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现场报名需携带的资料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作业类别认定证书、负责人建造师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为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员情况表》项目负责人查询结果页面盖章;财务报告(16年或17年);缴税和社保缴纳的材料(18年5、6、7月中任意一月缴纳凭证);机械设备设施表、人员证书复印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需盖公章及签字);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页面截图盖章;以上资料复印件需盖章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8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18 10:0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 2、开标地点:上海市松江区乐都西路825弄179号2楼。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可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2)网上投标确认回执原件;3)投标保证金支付凭证及投标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4)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本单位人员(指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委托人)查询结果页面原件(网址:http://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人执业注册人员、有职称人员或者持有安全生产合格证书的在沪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开标时另行携带投标截止日前3个工作日内打印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员情况表》(通过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shjjw.gov.cn查询、打印,含条形码)原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投标人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尽早加密上传投标文件,电话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业务员进行签收,并及时查看招标代理机构在电子采购平台上的签收情况,打印签收回执,以免因临近投标截止时间上传造成招标代理机构无法在开标前完成签收的情形。未签收的投标文件视为投标未完成。2、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如有疑问,可要求澄清。请于开标前15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或网上电子投标平台提疑,招标代理机构将主动或依据投标方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发布澄清公告。3、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咨询电话:(021)********转16206 八、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