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幼儿园食堂承作招标公告
实验幼儿园食堂承作招标公告
为进一步推行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经学校研究决定,,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受龙游县实验幼儿园委托,就龙游县实验幼儿园食堂承作项目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有意向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龙游县实验幼儿园食堂承作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2018学年预算23万元
序号 | 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万元) | 服务时期 | 备注 |
1 | 龙游县实验幼儿园食堂承作项目 | 5人 | 23万 | 自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 按12个月计算 (不含考核奖10000元) |
详细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龙游县范围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以上,每年正常年检,并依法纳税的,具备餐饮服务或餐饮管理经营资质的非个体工商户;
(二)承作要求
1.投标人从事学校食堂承作或饮食服务业一周年及以上。
2.具备实施餐饮“五常法”管理经验。
3.在以往学校食堂承作或餐饮经营中无任何不良经营行为,未发生过食物中毒事件和重大餐饮管理事故。(由龙游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相关证明)
(三)承作方案
有详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食堂承作管理方案。
1、有详实、科学合理、操作性强的食堂承作经营管理方案。
2、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有弄虚作假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注:.由个体工商户转型(升格)为企业法人的投标人,其法人代表与原个体工商户时期业主一致的前提下,该企业在原个体工商户时期的经营时间、信誉业绩等经历在评标时均予以认可。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29日上午8:30-11:00下午14:00-16:30(节假日除外)到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龙游县荣昌路广和商务楼大楼306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叁佰元。售后一概不退。
六、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1.龙游县范围内具有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人民币100万元以上,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人资格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投标保证金:保证金1万元。(一律使用现金并用档案袋密封,封面上注明单位,并加盖公章)。未中标者即予退还,不计息,中标者转为提供服务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投标人应于2018年8月30日15:0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龙游县实验幼儿园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8月30日15:00时在龙游县实验幼儿园会议室开标,投标人应当派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招标文件发布及下载地址:
龙游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yxztb.com)
十一、业务咨询: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人:王先生180*****999
龙游县实验幼儿园联系人:徐老师667956
龙游县实验幼儿园
衢州市宇正建设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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