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安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安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磋商公告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安泽县环境保护局委托就安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磋商。
一、项目编号:SXDFYZB-*******
二、项目名称:安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磋商采购共一个包,内容为安泽县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报价人可以对其进行报价,所报价项目必须完全响应磋商文件所列内容。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2、范围包括:具体报价范围、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等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2019年底完成
4、计划投资:98.14万元
四、参与磋商的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五、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受托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
2、受托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经营范围需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4、开户行许可证;
5、上年度由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上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
6、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用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本项目公告发布日期内);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原件验后归还)和加盖报价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一式两份留存)并装订成册,如不能提供,我公司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投标单位购买磋商文件。
六、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
(北京时间9:00-12:00,13: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临汾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三层,地址:锣鼓桥东侧滨河东路北延约500米)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七、报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地点:
1、磋商时间:2018年9月7日15时30分
2、磋商地点:临汾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2开标室7评标室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持有效身份证出席磋商仪式。
4、送达报价文件时报价人代表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明证件(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递交报价文件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一份)
八、公示期:本公告公示期为: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安泽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郝先生联系电话:173*****222
代理机构: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郑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临汾市市委党校家属院四层
邮政编码:041000
山西鼎飞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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