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人民公园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忻州市人民公园亮化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忻州市人民公园管理处委托,对忻州市人民公园亮化工程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一、项目名称:忻州市人民公园亮化工程
二、项目编号:GDDLSXX-2018-064
三、项目预算:*******.38元
四、施工工期:50天
五、项目概况
1、建设内容:忻州市人民公园内亮化工程
2、建设地点:忻州市人民公园
3、本次投标共一包,具体报价范围、施工范围及所应达到的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工程量清单的相应规定为准。
六、参与投标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根据财政部财库【2016】125号文件《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投标单位应自行登录“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详情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特殊条件
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七、供应商购买磋商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请项目经理携带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最后一次缴纳社保(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及税收凭证(增值税或所得税)、2017年度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审计报告、规费计取证、“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详情页面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结果。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报名及发售时间:2018年8月 27日至2018年 8月 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
2、地点:忻州市长征西街安康路十七号
3、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 (文件售出不退)
九、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9月6日9时30分
2、开标地点:忻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征西街45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十、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磋商公告在山西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忻州市人民公园管理处
地址:忻州市七一北路公园街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忻州市长征西街安康路十七号
联系人:毕飞飞
联系电话:139*****982
河南省光大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08月2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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