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中校银合作银行招标公告
泰安一中校银合作银行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ZTA-201706-SH-023
采购人: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采购代理机构: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日期:2017年06月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一、总则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文件第八部分所述服务的采购。
2.1 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组建竞争性磋商小组(以下简称磋商小组)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就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的服务事宜进行磋商,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和报价,采购人从磋商小组评审后提出的候选供应商名单中确定成交供应商的采购方式。
2.2 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2.3 采购代理机构指: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响应文件且具有合法资格的服务单位。
2.5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3.1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基本资格要求:
1)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2)向采购代理机构报名,并从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备案、取得磋商文件。
3.3 供应商应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特定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3.4 供应商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
3.5 供应商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等有利害关系。
4.1磋商文件第六部分“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4.2 采购人向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采购人现有的能使供应商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4.3 供应商经过采购人的允许,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项目现场,对供货(或施工)现场及其范围环境进行考察,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和签署实施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但供应商及其人员不得因此使采购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供应商并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
5.1 对本项目有关的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包括书面材料、信函、传真等,下同)或在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刊登的媒体上发布公告的形式,向供应商发出,传真和电话(手机)号码以供应商的登记为准。收到通知的供应商须立即予以回复确认,但供应商未回复或采购代理机构未收到回复时,并不应当被理解为采购代理机构知道或应当知道供应商是否收到通知。因登记有误、传真线路故障或其他任何意外情形,导致所发出的通知延迟送达或无法到达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磋商活动可以继续有效地进行。
5.2 不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含电子版)均不退还。
5.3 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且所有时刻均为北京时间。
5.4 参与磋商活动的各方应对磋商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5.5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其准备和参加磋商活动发生的所有费用。不论成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无义务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磋商文件6.1 磋商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采购程序和合同格式的规范性文件,磋商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二部分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部分 附件
第五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
第七部分 评审办法
第八部分 技术要求及说明
6.2 磋商文件以中文编印,且以中文为准。
6.3 除非有特殊要求,磋商文件不单独提供拟采购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供应商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4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供应商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响应被拒绝,该风险由供应商承担。
6.5 供应商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编制响应文件。若有偏离之处,请如实在商务或技术响应表中注明。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7.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收到磋商文件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并附加电子邮件,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7.2 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澄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7.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澄清。
7.4 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存在歧视性条款或不合理要求等需要澄清的,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全部提出。如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的各项条款未提出异议,即认为同意和接受磋商文件。
8.1采购代理机构对磋商文件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报价截止时间至少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修改或者补充的内容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8.2 供应商收到修改或补充内容后,应在2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修改或补充。否则,即认为同意和接受该修改、补充。
8.3 磋商文件的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通知明确的内容为准。当磋商文件、磋商文件的修改和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形式通知为准。
8.4 磋商文件的修改均以采购代理机构书面依据为准,且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具有法律效力,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5 为使供应商在准备响应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其响应文件的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酌情推迟公开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时间,并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3个工作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三、响应文件9.1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制响应文件,并保证其真实性。若供应商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其响应将会被拒绝。
9.2 供应商对多个分包进行响应的,应以分包为单位编制响应文件,每一包响应文件均需满足本磋商文件对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签署、盖章要求。
9.3 封面设置
响应文件材料封面设置包括:“响应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
9.4 响应文件资料装订
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将大小不一的文件材料用折叠的办法整理成A4纸面大小,左、下侧分别对齐,胶装(文件材料包括供应商所递交的所有资料,如响应文件、图纸等),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9.5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及格式编写其响应文件;不得缺少或留空任何磋商文件要求填写的表格或资料。
9.6 供应商应编制响应文件目录、内容,标注连续页码,并装订成册。
9.7 响应文件的编制必须按照磋商文件中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的顺序制作,否则该响应文件有可能会被拒绝。
10.1 响应文件及供应商和采购代理机构就本次采购项目而相互交换的资料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如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使用另一种语言,应附有相应内容的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在磋商文件的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3 对违反上述规定情形的,磋商小组有权要求供应商限期提供相应文件或决定对其响应予以拒绝。
11.1 自公开报价之日起,报价有效期为90日。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磋商文件而予以拒绝。
11.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报价有效期内要求供应商延长有效期,要求与答复均以书面通知为准。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保证金的有效期,有关退还和没收保证金的规定在报价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应包含以下各个部分,具体组成内容见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
12.1 商务部分
商务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12.2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指供应商提交的能够证明其提供的服务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文件。
12.3 文件编制要求:
12.3.1供应商须对提交的响应文件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负责,并保证无不诚信记录。
12.3.2响应文件的字迹、印章必须完整、清晰,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2.3.3供应商应携带其资信部分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报价现场,如若响应文件资信部分出现瑕疵,而供应商未能立即提供原件核验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2.4 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按“第三部分响应文件格式”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12.5 电子版响应文件
●电子版响应文件内容为上述12.1、12.2条款要求内容的word格式。
●电子版介质为“U”盘或光盘。
●电子版响应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无论成交结果如何,均不退回。
●电子版响应文件单独密封,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
13.1 按商务、技术部分顺序排列并装订成一册响应文件,每册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供应商须知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3.2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在规定处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13.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他形式(如带有“专用章”、“合同章”、“财务章”、“业务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磋商小组有权据此对其响应作无效报价处理。
四、保证金14.1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磋商活动免受供应商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损失。
14.2 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金额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4.3 保证金提交形式采用下列形式之一: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汇。保证金为电汇形式的,汇款单上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
收款单位: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开户银行:泰安泰山农村商业银行财源支行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
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联系电话:185*****668
14.4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4.5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
14.6 若磋商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后5个工作日内扣除成交服务费退还。
14.7 若磋商文件规定不收取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扣除成交服务费退还。
14.8 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保证金将被没收:
(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不按规定或无法兑现磋商过程中的承诺或拒绝签订合同书的;
(2)未按规定向采购人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3)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有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15.1 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以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一式三份)、电子版为单位分别密封,并在密封件上标明密封件内容、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包号等。
15.2供应商将每部分响应文件装入信袋内加以密封后,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如无公章或授权代表签字,响应文件将会被拒绝。
15.3 因供应商对其响应文件密封不当或签署不当而造成响应文件被拒绝,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16.1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附表。
16.2 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8.1 供应商可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由被授权代表签字的书面通知,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8.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书面材料或撤回的通知应按第13和15条规定进行编写、密封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或“撤回响应文件”字样。
六、公开报价19.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报价会议。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参加报价会议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否则,责任自负。如在公开报价截止时间递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少于三家,采购代理机构有采取重新采购的权力,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和责任。
19.2公开报价时,按照供应商须知附表的规定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供应商名称、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并加以记录。
19.3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逾期送达的;
●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密封、标记的;
●违反政府采购纪律的。
19.4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报价记录并在报价会议结束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七、评审20.1 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组建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及有关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3人以上单数组成。
20.2 磋商小组具有依据磋商文件进行独立评审的权力,且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磋商小组成员需对评审结果独立写出评审意见,并承担责任。评委成员若拒绝在评审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理由的,视为同意和接受。
20.3 磋商小组的职责:
(1)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做出解释或者澄清;
(3)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评比和打分;
(4)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或者受采购人委托按照事先确定的办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5)向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20.4磋商小组的义务:
(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和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3)对评审过程和结果,以及供应商的商业秘密保密;
(4)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6)配合采购单位答复与会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1 初步评审
21.1.1资格性审查
公证人员或工作人员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编制情况、资格证明、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填写资格审查表并签字确认,以备磋商小组核对。
21.1.2符合性审查
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审查供应商响应文件是否按磋商文件的要求对所有商务、技术等内容进行完全响应,是否有漏项等,进行技术部分的符合性审查,通过技术部分符合性审查的,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评审。
21.1.3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结合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结果,对所有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及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1.1.4经磋商小组集体审核通过,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要说明其不符合要求的原因,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供应商代表拒不签字的,并不影响磋商小组所做出的结论。
21.1.5比较与评价。对初步审查合格、且实质上响应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分别从供应商的资质、基本情况、人员结构、服务方案及承诺等方面综合进行比较与评价,必要时可对部分非实质性要求及条款进行调整,并请供应商做出澄清。
21.2 详细评审
21.2.1进入详细评审阶段后,磋商小组与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要求各供应商分别进行不超过三轮报价,并给予每个正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相同的机会。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承诺和最终报价以书面形式确认,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21.2.2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认为有必要时可对中标候选人的管理水平、服务业绩和办公场所进行考察,如发现中标候选人在履约能力、信誉、市场行为等方面有不良记录、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企业实力有明显差距,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21.2.3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21.3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
(1)提供虚假响应材料谋取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6)一年内累计三次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并带有明显故意行为的;
(7)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的;
(8)不按规定程序及正常途径质疑、投诉,采用匿名信、匿名电话、发短信息等手段,威胁、恫吓、辱骂、恶意中伤其他相关当事人的;
21.4关于供应商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21.4.1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供应商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在任何时间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则磋商小组均有权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随时视情形决定是否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决定采取相应的补救及/或纠正措施。一旦该供应商被拒绝或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被取消,相关的一切损失均由该供应商承担。
21.4.2但若已经超过质疑期限而没有被发现且已经签署了相关的合同,之后才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经磋商小组再行审查认为其在技术、必要资质等方面并不存在问题而仅属于商务方面存在瑕疵的问题,且若一旦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对本次采购更为不利的情形除外,该等情形包括:一旦予以拒绝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将使本次采购的成本大幅上升、延误期限以至可能给采购人造成较大损失、采购人或主要用户出具明确要求维持既定结果的书面意见等。
21.4.3在上述考虑维持结果的情形下,采购人有权要求该存在瑕疵的供应商提供特别担保金用以承担可能产生的赔偿责任,若其拒绝提供该等担保或实际提供的担保金额不足要求金额,磋商小组有权并且应当决定取消该供应商的此前评议结果或采取类似的处理措施。
八、磋商费用22.1成交服务费收取标准:
第二部分 采购合同
确定成交结果后,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确定合同格式并签订合同。
第三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1、★投标函(详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详见附件2)
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4、★《金融机构法人许可证》或《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复印件
5、★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详见附件3)
6、报价一览表(详见附件4)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2、2016年度供应商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的复印件。
3、拟定主要服务本项目的营业网点情况一览表、图(详见附件5)
4、针对本项目投标服务方案及承诺(详见附件6)
5、校银合作共建措施(详见附件7)
6、其它优惠条件
7、供应商须知附表规定或供应商认为其它应介绍或提交的资料和文件。
以上格式中标注“★”的,供应商必须提供,未提供或未按要求提供的,一律为无效投标。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
(供应商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经营地址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校银合作银行采购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此,我方就本次磋商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投标方已详细审查全部磋商文件,同意磋商文件的各项要求。
2、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响应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3、若中标,我方将按磋商文件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交纳磋商保证金、中标服务费等,遵守贵机构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5、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6、投标书自开标日起有效期为60日历日。
7、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法定代表人签字:日 期:
供应商名称(公章):
附件2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 系 (供应商名称)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我公司的(姓名、职务或职称)为我公司参与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校银合作银行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并授权其全权代表我方办理本次投标、签约的相关事宜,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合同并具有法律效力。
在我方未发出撤销授权书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撤销而失效。
授权代表无权转让委托权。特此委托。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法人代表身份证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3
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
在参加本次投标之日起前三年内,我公司未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附件4
4、报价一览表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报价 |
1 | 央行存款基准利率上浮% |
2 | 贷款基准利率下调% |
注1:若针对不同方式、不同期限的存款,上浮标准不统一,供应商须自行编制上浮明细表,在“报价”一栏填写“见利率上浮明细表”
注2:若针对不同方式、不同期限的贷款,下调标准不统一,供应商须自行编制下调明细表,在“报价”一栏填写“见利率下调明细表”
附件5
供应商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序号 | 所在位置 | 营业 面积 | 设备配置 | 服务窗口 数量 | 人员 配置 |
…… |
注: 1、数据截止到2017年月日。
2、供应商必须如实填写以上数据,如发现数据不真实,按无效投标处理。
3、附位置图:
附件6
6、投标服务方案及承诺
供应商提交的针对所投包号中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证明其有能力进行响应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
1、服务人员和服务方案:包括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类似业绩,专业技术人员、业务辅导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客户服务方案,须提供上述人员详细清单(资质、学历、职称、业绩等证明材料需提供复印件);需涵盖项目全过程的组织实施措施,包括项目实施工作方式方法、计划安排、完成时间、保障措施、相关建议等;需详细说明如何保证服务质量,有效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项目实施过程日常咨询和服务,以及突发事件处理机制与预案、服务承诺(如果有)等;
2、供应商的储户风险保障方案,含承担一切法律后果承诺书;
3、供应商情况:支行下属营业点所在地理位置的便捷性;距离、规模情况;
4、供应商的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及上门服务方案和各项费用的优惠承诺;
5、供应商其它的服务承诺。
附表 各项服务收取费用明细表
包号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内容 | 收费标准 |
1 | |||
2 | |||
...... |
授权代表签名: 日 期:
7、校银合作共建的措施及承诺
供应商提交的共建方面,证明其有能力进行响应的服务方案及服务承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各点:
1、与甲方共同建设校园一卡通系统、校银互联、财务核算系统等相关项目的具体措施;
2、为甲方建设校银直联等管理系统的具体措施;
3、供应商其它优惠承诺。
响应文件包装袋密封件正面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包号: 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电子版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加盖供应商公章 |
响应文件封口格式
请勿在 年 月 日时(开标时间)之前启封 加盖供应商公章 |
一、项目编号:ZZTA-201706-SH-023
二、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校银合作银行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校银共建、互联及运营管理;代收付费;存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具体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八部分技术要求及说明”。
四、磋商文件发售的时间、地点及售价
1、时间:自2017年06月14日起至2017年06月20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地点: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湖路101号)
3、售价:300元/包,招标文件售出不退
4、报名请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投标报名表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06月23日8:3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06月23日9:0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3、递交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湖路101号)
六、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称: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2、地址:泰安市东湖路101号
3、项目联系人:韩香雨
4、联系电话:156*****779
5、电子信箱:zhongzhitaian@163.com
第六部分 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内容 | 说明与要求 |
2.2 | 采购人 | 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 |
3.3 |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 国家认定的各驻泰安银行金融机构; |
4.1 | 踏勘现场 | √不组织,自行踏勘 |
12.3.3.1 | 服务期限 |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13.1 | 响应文件份数 | 正本一份,副本五份。 |
14.2 | 保证金提交时间及金额 | 1、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06月22日9:00。 2、保证金金额:300元/包。 3、保证金的提交单位必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 |
16.1 | 递交响应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7年06月23日8:30-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湖路101号) |
19.1 | 公开报价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17年06月23日9:00(北京时间) 地点:济南众志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东湖路101号) |
19.2 | 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 由供应商授权代表/见证律师检查响应文件密封情况 |
★响应文件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在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时按无效报价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审阶段:
1、未向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并购买磋商文件的;
2、未有效提交保证金的;
3、未按磋商文件规定要求编制、装订、密封、签署、盖章的;
4、单独密封的报价一览表未按规定签署、盖章的;
5、响应文件正副本未分,且内容不一致的;
6、报价有效期不满足磋商文件要求的;
7、磋商小组2/3以上(含2/3)的成员认定投标方案技术含量低或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8、不提供磋商文件要求的任何形式技术资料的;
9、供应商须知附表另有规定的;
10、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二、评审办法最终报价结束后,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确定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评分细则(满分100分)
评审项目 | 分数 | 评分细则 |
费用收缴方案 | 30 | 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实施方式、工作程序、计划安排等情况。优得8-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 2、根据甲方需求制定费用收缴方案,满足各校区费用同时收缴、分校区分班级核对及汇总需求,满足财务部门对各项数据的关联性、上缴的及时性、合规性、便捷性、保密性及后台掌控需求。优得13-15分,良得8-10分,一般得1-6分; 3、供应商关于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情况。满分5分。 |
校银共建方案 | 30 | 1、针对本项目的整体方案,实施方式、工作程序、计划安排等情况。优得8-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1-3分; 2、一卡通软硬件系统建设、校银互联、管理及维护方案,满足校园消费及考勤等需求。优得13-15分,良得8-10分,一般得1-6分; 3、关于服务质量的保证措施、保证项目进度的措施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突发事件处理预案等情况。满分5分。 |
新校区营业网点设置 | 4 | 银行网点的便捷性0-2分、营业规模0-2分; |
平台演示 | 10 | 供应商提供并演示符合项目要求的信息系统、保密及解锁、对帐服务、账户查询、原路退款、各校区费用同时收缴、分校区分班级核对及汇总,网上银行服务方案等情况,优得8-10分,良得4-6分,一般得0-2分; |
其它优惠条件 | 20 | (1)校银共建优惠措施。满分10分 (2)所报存款利率上浮情况。满分3分 (3)在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所报下浮情况。满分3分 (4)对各项服务收取的费用等情况。满分2分 (5)其它优惠条件。满分2分 |
风险保障方案 | 4 | 供应商制定的储户风险保障措施、内控制度、POS机及秘钥等远程操作的安全情况等。满分4分。 |
响应文件制作 | 2 | 编制的响应文件是否全面和完善,是否对本项目要求的服务进行全部响应。满分2分。 |
第八部分 技术要求及说明
一、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第一中学新校区校银合作银行采购项目
二、项目内容:资费收缴;校银共建、互联及运营管理;存贷款及其他金融业务。合作期限为一年,合同签订期限为1+3模式,即:第一个合同期满,中标商兑现全部承诺,经全面考评合格后可续签合同。
三、新校区基本概况:泰安一中(以下简称甲方)新校区位于泰安市高新区,占地508亩。设计总体规模为96个班4800名学生,为寄宿制学校;教职工400余人。2017年新校区招收高一新生1200人。新校区一卡通设备已经采购完毕,功能含校园消费、水控、考勤等。
四、项目要求:
(一)资质要求:国家认定的各驻泰银行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乙方)。
(二)合作范围:
1、代收代缴新校区学生各类费用;
2、新校区校园一卡通软硬件系统共建,校银互联、管理及维护运行;
3、资金信贷业务;
4、代收代缴其他校区学生(约6400人)各类费用;
5、老校区一卡通软硬件系统共建,校银互联、管理及维护运行(部分设备需更新,主要功能包括但不限于校园消费及考勤等);
(三)基本要求:
1、甲方配合乙方做好新生校园卡的关联及发放工作;
2、甲方根据乙方营业网点的设立情况及乙方的服务水平适时考虑教职工的工资代发问题、开设基本结算户问题;
3、★乙方必须承诺确保账户资金安全,不承诺视为无效投标。
4、乙方须在新校区附近设置实体营业网点(非自助柜员机),并在甲方新校区内设置自助服务ATM机设施。营业网点及硬件设施要满足甲方学生新生入校、毕业离校及放假前后的银行业务高峰期的需求,并能保证办理业务方便;
5、乙方应与新校区已经采购的一卡通平台进行校银安全对接;
6、乙方负责做好甲方费用收缴平台的研发,根据甲方需要配备专职客户经理,提供上门收款、网上收缴费用、协助办理取送单等服务;
7、乙方应同时做好各校区的费用收缴工作,满足学校财务部门对后台掌控、分校区、班级核对、汇总及各项数据的关联性、上缴的及时性、合规性、便捷性、保密性等相关要求;
8、乙方免费为师生开通账户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业务, 负责甲方管理员、操作员的授权、培训及系统维护工作;
9、乙方为甲方提供校银直联等管理系统所需的软硬件设施;
10、在信贷业务方面,乙方保证甲方的综合授信需求,在授信额度内及时发放贷款(一般应在收到甲方申报材料后一个月内发放贷款),简化授信办理手续,资金支付范围及支付方式由甲方自主支配,确保满足甲方的资金需求;各类贷款应在基准利率不上浮的基础上给予最大优惠;准予甲方在资金充裕时提前还贷并免收补偿金;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为甲方教职工提供多种贷款业务和优惠政策。
11、乙方在投标时应提供以下材料:2016年度资产负债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损益表的复印件。主要服务于本项目的营业网点情况介绍(包括新校区周边营业网点位置图、营业面积、窗口数量等);针对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共建措施以及优惠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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