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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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HLJZS18S-4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农业生产救灾补助资金项目根据黑农种函【2018】23号文件、黑财指标

(农)【2018】252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海伦市农业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促早熟叶面肥采购。

2.2采购内容:面肥氮磷钾总含量不低于55%,其中钾含量不低于33%,硝酸钾型全水溶性,含硝态氮,铵态氮,产品不溶物小于0.03%,含有螯合态微量元素,必须含有EDTA铁,EDTA锌,EDTA锰,EDTA铜,EDTA钙,EDTA镁,硼,铝,其他技术要求符合NY1107-2010,大量元素水溶肥料标准。

2.3计划投资:840000.00元

2.4供货期:签订合同后10日内完成供货。

2.5供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供应商应具有肥料正式登记证、质量合格证及检测报告。

3.5拟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企业近二年内(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每年至少一项的类似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及近二年财务决算(2016年、2017年各一份);

3.6潜在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未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查询为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严禁参与本项目;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8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具体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供应商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0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30分,到海伦市东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现场购买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绥化市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西侧商服。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https://www.chinabding.com.cn/)上发布,其他网址转载无效。

7.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海伦市农业局

地址:海伦市

联系人:郭银贵

电话:151*****833

招标代理机构:海伦市东嘉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海伦市北二道街原规划局一二楼

联系人:魏女士

电话:131*****316

2018年8月2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救灾补助 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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