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村、里三窑农村公路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新安村、里三窑农村公路整修工程招标公告
永年区新安村、里三窑农村公路整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永年区新安村、里三窑农村公路整修工程施工已由邯郸市永年区发展改革局 以永发改【2018】7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永发改招标核字【2018】35号),项目业主为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西部路网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西部路网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邯郸市永年区境内
2.2建设规模:路线长9.837Km。
2.3计划工期: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计划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开工令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
2.5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施工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或“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近5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受理区(永年区露禅大街政务服务中心三层)2号窗口持下列资料原件及所有资料的复印件(或扫描输出件)一套(A4幅面,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查原件,留复印件);
(2)资质证书复印件(查原件,留复印件);
(3)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附件1)(留原件);
(4)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留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被授权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2)(留原件),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查原件,留复印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5.1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7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10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邯郸市永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2开标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招 标 人:邯郸市永年区交通运输局西部路网管理站
地 址:邯郸市永年区永合会镇高窑村南
联 系 人:王丙科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信合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广安大街美东国际A座11层
联系人:张子辉
电 话:155*****066
2018年8 月27 日
附件:
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2.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资格审查条件
4.评标办法前附表
附件1: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2) 对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单位盖章) 年月日 |
注:1、如不存在以上某种情况,请在其后填写“无”;
2、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并视为弄虚作假。
附件2: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法人代表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潜在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购买招标文件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附件3:资格审查条件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资质要求 | |
营业执照 | 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
施工企业资质 等级要求 | 具备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类乙”或“二类甲”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外省市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确认)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提供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
业绩要求 |
近5年内(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成功完成过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合格为准 |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在过去3 年中(2015年8月1日至今)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2、评标时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在岗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含8年),担任公路施工项目经理3年以上(含3年)。具有如下任项目经理的工作经验:近5年(2013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项目经理 | 无在岗项目(指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
项目总工 | 1 | 路桥或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公路工程施工经验8年以上(含8年),担任公路施工项目总工3年以上(含3年)。具有如下任项目总工的工作经验:近5年(2013年8月1日至今,以交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条(段)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 |
附件4: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方法 | 评标价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或确定中标人: (1)投标报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较高信用等级 的投标人优先; (3)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工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c.若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保函形式提交,银行保函的格式、开具保函的银行均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向招标人提交了银行保函原件。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 款规定,且按招标文件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了 “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7)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8)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9)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0)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1)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2)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7.4 项规定。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实质性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投标报价或调价函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6)投标人若提交调价函,调价函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2.6 项要求。 (7)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8)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 项规定。 |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资格、在岗情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8)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或第 1.4.4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5 项规定。 (10)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2.2.1 | 第一个信封 评分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施工组织设计:40分 主要人员:26分 技术能力:10分 履约信誉:15分 企业业绩:9分 | |||||
2.2.3 | 第二个信封 详细评审标准 | 评标价计算公式: 评标价=修正后的投标报价-暂估价-暂列金额(不含计日工总额) | |||||
3.2.4 | 通过第一个 信封详细 评审的投标人数量 | 按照投标人的商务和技术得分由高到低排序,选择前3名通过详细评审。 | |||||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 评分标准 | ||||||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因素 权重分值 |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 分值 | |||
2.2.2(1) | 施工组织设计 | 40分 | 总体施工组织布置及规划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重点、关键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方案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工期关键线路图及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关键工程质量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安全保证措施 | 6分 | 科学合理4.1-6.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文明施工、文物保护保证体系及保证措施 | 5分 | 科学合理4.1-5.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项目风险预测与防范,事故应急预案 | 5分 | 科学合理4.1-5.0分 | |||||
一般2.1-4.0分 | |||||||
欠合理0.0-2.0分 | |||||||
2.2.2(2) | 主 要 人 员 | 26分 | 项目经理任职 资格与业绩 | 13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经理最低要求),得9.0分; 2)近5年(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每有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的加2分,最多加4分。 | ||
项目总工任职 资格与业绩 | 13分 | 1)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附录5:项目总工最低要求),得9分; 2)近5年(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每有一项二级及以上公路的路面大修或中修工程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的加2分,最多加4分。 | |||||
2.2.2(3) | 其他因素 | 履约信誉 | 15分 | —— | 15分 | 满足投标人须知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得15分 | |
技术能力 | 10分 | —— | 10分 | 通过第一信封资格审查得8分 | |||
投标人获得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达到上述任一项的得2分,最多得2分。 注:以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为准。 | |||||||
企业业绩 | 9分 | —— | 9分 | 1)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5分。 2)近五年(2013年8月1日至今,以竣工或交工时间为准),每增加一项满足投标人须知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施工业绩,工程质量为合格的加2分,最多加4分。 |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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