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环境保护局榆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榆树市环境保护局榆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榆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其他环境治理服务

采购单位榆树市环境保护局
行政区域榆树市公告时间2018年08月27日08:5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8月27日09:00至2018年08月31日16:00
招标文件售价¥3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404室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7日13:30
开标地点长春市前进大街与修正路交汇,修正服务外包大厦18楼会议室
预算金额¥35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立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榆树市环境保护局
采购单位地址榆树市榆树榆西大街南段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钟立源 ****-********
代理机构名称吉林省红润天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404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秦经理 ****-********
附件:
附件1********C8000E0692F" target="_blank" title="点击下载">榆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docx


  吉林省红润天成招标有限公司受榆树市环境保护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市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JLHRTC-*******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钟立源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榆树市环境保护局

地址:榆树市榆树榆西大街南段

联系方式:钟立源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红润天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秦经理 ****-********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404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购买文件时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业务范围涵盖本项目)的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2017年)不亏损,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的每项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不得更换被授权 人。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提供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3.8参与政府采购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9符合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3.10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投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8月27日 09:00至2018年08月31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404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年8月27日-2018年8月31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2017年依法缴纳税收和2017年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具有投标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良好的记录网站打印页加盖公章(截图日期须在公告发布后)、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经办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吉林省红润天成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人民大街4111号兆丰国际大厦1404室)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9月17日 13: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9月17日 13:3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前进大街与修正路交汇,修正服务外包大厦18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 号)等的相关规定。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普查 污染源 环境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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