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山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兰山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兰山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山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二次)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兰山区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工程(二次),总投资额约50万元。
2.2招标范围:公交站点棚牌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第二标段:公交站点棚牌改造工程,投资额约50万元,
2.4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2.5计划工期:第二标段60日历天。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范围须有候车亭制作安装或相关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2)开户许可证(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3)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
4)提供两份近三年(2015年1月以来,以合同为准)类似项目业绩 (原件查验、复印件留存);
5)投标人本项目网络报名登记回执单(原件)。投标申请人需在报名截止前通过“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建设工程项目”办理招标投标监管系统企业诚信库认证。并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lyztb/default.aspx)进行网上报名;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代理服务22号窗口持以上资料和经办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 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沂市政务服务中心5楼,北京路8号)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临沂市交通运输局兰山分局
联系人:李主任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阳光正大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工
联系电话:176*****531
日期:2018年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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