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新闻采访用照相机采购项目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新闻采访用照相机采购项目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GX05341)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受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制新闻采访用照相机采购项目(招标编号:SZGX05341,委托编号:32534)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要求并能提供相关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项目名称、数量:

序号

招标内容

数量

单位

完工期

采访用数码相机

2

合同签订后10个日历日内交货

2、 资质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单位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必须是摄影器材的制造商或代理商,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 投标方是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授权书;

4) 已在深圳政府采购网站注册的供应商提供《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投标方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

5) 洽购招标文件时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授权委托书(核对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6) 在出售招标文件时,对于若干个公司由一个法人代表兼任的投标商参与同一个项目的投标时,只能出售一套招标文件。

3、 购买标书时间:2005年12月22日起至2006年1月10日,每个工作日

9: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4、 购买标书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

5、 标书售价:每套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如需邮寄,国内邮费另加50元人民币。 标书售后不退。

6、 投标截止时间:2006年1月12日14: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 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 开标时间:2006年1月12日14:30(北京时间)。

8、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中心区深南大道4009号投资大厦10楼会议室。

9、 其他要求:

投标方购买了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投标的,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联 系 人:张建中   曾旭明

联系电话:0755— ******** ********

传  真:0755-********

E- mail:zengxuming@126.com

公司网址:www.szgxzb.com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

2005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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