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林业生态研究院管理局自筹资金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林业生态研究院管理局自筹资金科研设备采购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2018年林业生态研究院管理局自筹资金科研设备采购
项目(第三标段)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8年林业生态研究院管理局自筹资金科研设备采购项目已由内蒙古大兴安岭重点国有林管理局以内兴林发【2018】6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内蒙古牙克石市兴安西街24号林业科研所。
2.2建设规模:关于超声波清洗机、小离心机、接种器械灭菌器等相关设备的设计、包装、运输、安装、培训、验收、维修服务和正常运行三年所需设备(台、套)配件、专用工具以及实验耗材。(详见技术规格明细)
2.3交货期:从合同生效至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时间60天,按照采购人要求时间交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预审。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关资质,有供货能力及相关业绩的生产企业或代理经销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9月2日,每日上午8:30分至12时,下午14: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牙克石市林城路73号)报名。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以上三证或为“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企业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或证明书、法人代表授权经办人委托书(经办人须持身份证)、及相关资质证书【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副本及复印件(加盖红章)一式叁份(A4纸)】。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资格预审合格后,另行通知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3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3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均在招标文件中载明。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内蒙古大兴安岭林业科学技术研究所 招标代理机构:牙克石宇信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内蒙古牙克石市
兴安西街24号林业科研所地 址:牙克石市林城路73号
邮编:022150邮 编:022150
联 系 人:宋先生联 系 人:刘女士
电话:152*****908电 话:****-*******
传真:****-******* 电子邮件:shihongbing2011@163.com
2018年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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