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上小河新地镇段河段整治工程(WZZC2018-G2-80064-GXTZ)施工招标公告
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上小河新地镇段河段整治工程(WZZC2018-G2-80064-GXTZ)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梧州市龙圩区上小河新地镇段河段整治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8〕52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梧州市龙圩区财政局以龙财农业〔2017〕74号文下达了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招标人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梧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梧水招标备案〔2018〕13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广西梧州市龙圩区新地镇。
建设规模:本工程等别为V等,护岸等主要建筑物按5级设计。工程总投资为1691.45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完工日期为2019年9月30日,计划工期365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新建左右护岸挡墙总长度12150m,治理河段长7.29km,设置下河步级60座,设排水涵管9处等。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新建左右护岸挡墙总长度12150m,治理河段长7.29km,设置下河步级60座,设排水涵管9处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5年~2017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无要求。
3.4 信誉要求:
3.4.1在最近三年(本工程投标截止之日止前三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4.2不得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4.3在最近三年(投标截止时间之日止前三年)内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如在11月开标,则需要提供含有8、9、10月或7、8、9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13日,每天上午09:00 时至12:00 时,下午12:30 时至16:30 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
发售人负责人:小梁,联系电话:****-*******、****-******* 。
发售方法:
(1)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方式提交。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 招标人定于2018年9月13日17:30时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 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原件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注册建造师证书的打印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7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水利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8年9月27日10时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8楼,新梧州高中旁)(具体开标室根据电子屏幕显示的安排)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
地 址: 梧州市龙圩区城东五路55号(中国邮政苍梧分部旁)
邮 编: 543199
联系人:黄工
电 话: ****-*******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梧州市龙圩区政贤二路6号
邮 编:543199
联系人:小梁
电 话:****-*******
传真:****-*******
E-mail:********5@qq.com
网 址:http://www.gxtzfz.cn/default.aspx
监督部门:梧州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
招标人:梧州市龙圩区水利局(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同泽工程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二○一八年八月二十七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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