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招标公告

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五村委(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1、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五村委(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项目,已经汕尾市华侨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汕侨发[2018]04 号)批准建设,资金已落实,各项手续已经完备。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2.1、建设规模: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五村委(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根据现有明沟加上盖板改造,重点区域傅厝竂村 4000 米,(雨、污)水设施 2 个;饶堀村 1800 米,(雨、污)水设备 1 个;田心洋村1320 米,(雨、污)水设备 1 个。工程招标控制价工程招标控制价:*******.71 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48175.97 元,税金为 598675.11 元)。2.2、工程建设地点: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五村委傅厝竂村、田心洋村和饶堀村。2.3、招标范围: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五村委(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项目(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2.4、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划分为一个施工合同段;2.5、计划建设工期为 90 日历天;2.6、建设资金来源:由省扶贫资金支付;2.7、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3、投标申请人须具备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施工企业。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4、投标申请人应于 2018 年 8 月 27 日至 8 月 31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 9 时至 12 时,14 时 30 分至 17 时到陆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投标报名,同时提交下列资料:4.1 企业介绍信原件;4.2 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委托的带齐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24.3 投标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4.4 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4.5 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需具备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二级建造师) (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4.6 投标申请人提供项目组织机构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 1 名须提供市政公用工程中级工程师职称证或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含临时二级建造师) (广东省外的项目负责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复印件(加盖执业章)及身份证复印件;专职安全员 1 名、施工员 1 名、质量员1 名、材料员 1 名、资料员 1 名需提供各人岗位证复印件、第二代身份证复印件。4.7 拟派驻本项目机构人员是本企业员工,并提供报名前近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4.8 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亲自签署的投标申请之日算起前三年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两次及以上一般安全事故的《投标声明书》原件。4.9 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在报名前须亲临建设单位作出投标承诺(节假日除外)。报名时提供投标承诺书原件。以上报名资料须用 A4 纸(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相符”及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企业资质证书除外)核对后退回),按顺序装订成册,资料封面须注明“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第五村委(雨、污)水分流排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申请人投保报名资料”及投标申请人全称(须加盖公章)、联系人姓名、单位电话、传真号码,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申请。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完整、真实、有效,同时招标人不接受其他任何替代材料,如被发现有任何虚假、隐瞒、不符合要求者,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申请资格。符合要求者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5、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媒体上发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37. 联系方式招标人: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地点:广东省汕尾市华侨管理区饶湖办事处联系人:周兴平 联系电话:****-*******招标代理:广东恒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办公地点:汕尾市区香洲路金海明珠 B 栋 4 楼联 系 人:肖东山 联系电话:181*****333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排水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