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后勤保障科设备(食品加工及洗消类)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后勤保障科设备(食品加工及洗消类)改造升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WLHW201808-15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后勤保障科设备(食品加工及洗消类)改造升级项目已由中国第一汽车集团有限公司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供应商。
2、采购货物基本描述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长春后勤保障科设备(食品加工及洗消类)改造升级项目。
2.2投资额:297.025862万元(不含税)。
2.3工作范围:原有设备和辅助设施的拆除、运输,对可能涉及的水电等废弃接头进行安全、妥善处理。新设备安装所需的水电等能源从接入点至设备安装点的设施施工安装(使用方只提供设备的安装空间和能源接入点)。三缸履带输送式洗碗机4台,全自动商用蒸饭柜34台,光波热风双推车消毒柜21台,电磁大锅灶10台,分离式磨浆机1台,全自动咖啡机2台;以上设备安装施工。(详见技术任务书)
2.4标段划分:本工程共1个标段。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有关法规规范和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卫生防疫部门 GB9684-2011《不锈钢食具容器卫生标准》、HACCP系统要求;消防部门 GB50016-200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2.6交货地点: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二厂焊装食堂、一厂总装食堂、C6食堂、外籍餐厅、发传食堂、冲压食堂。
2.7工期:签订供货协议后30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安装(具体根据甲方安排)。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具有合法且本次招标相关的经营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合同履行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有投标产品的供应、保险、运输、安装调试、验收、培训能力、且能满足采购内容的技术要求和服务要求。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近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单项合同额不少于200万元项目业绩或一年内累计合同额不小于1000万元项目业绩;企业业绩须为已完成业绩,正在实施的业绩不予认可,须提供项目合同及发票原件证明;具有良好的信誉,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业绩合同的主体方须为投标人自身,投标人母公司、子公司、兄弟公司、第三方的业绩无效)
3.3投标人应建立完整的组织机构,施工及售后维修服务人员必须具备相应安全操作资质,持电工证、焊工证及安全员证。
3.4投标人须同时具备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国家认监委批准)资质、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评价结果证书(国家认监委批准)资质,且资质在有效期内(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官方网站可查)。
3.5如设备非投标方生产,投标人须出具设备生产商授权书
3.6此次招标所含设备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检测报告、认证证书及样品等详见对应的技术任务书要求。
3.7本招标项目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拒绝列入政府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投标;拒绝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拒绝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查询年份为2015年至今)
3.10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招投标投诉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自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至2018年8月31日16:00时截止。(法定假日、公休日除外)
4.2投标报名方式:投标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需潜在投标人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食品接触产品卫生认证》证书复印件、《食品接触材料安全评价结果证书》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信用记录网上截图,盖红章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ccwlzx2001@vip.163.com)(标题请注明项目简称;并写明投标报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报名资料是否合格。未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报名无效。
4.3招标文件及电子材料每个标段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13时30分,地点长春沃伦酒店(长春市汽车开发区东风大街5号,与春城大街交汇)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https:///、吉林省建设信息网http://zb.jljsw.gov.cn/html/index.html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一汽-大众汽车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安庆路5号
联 系 人:刘兴福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中海紫御华府四期22栋2单元(临河街与昆山路交汇)
邮政编码:130041
联 系 人:石堃、李霆
联系电话:157*****043
开户行:吉林银行长春永安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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