炉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炉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招标公告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环招书2010D010号
1、福安市炉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已由宁水审批[2009]121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 本工程为小(一)型水库加固一座,工程投资规模约240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补助。
2.2 工程建设地点:福安市湾坞乡半岭村彭洋自然村;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0年3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为2010年10月31日,工期 8个月;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参加上述招标工程项目的投标。
4、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的施工企业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经过年审合格(在有效期内)的独立法人施工企业。
5、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是本企业的员工,应具备二级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及以上资质(须经年检合格)。
6、本工程的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本工程采用不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投标申请人可从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室—215号房)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获取招标文件和相关资料,时间为2010年01月11日至2010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 分(公日、节假日除外)。
8、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图纸)每份1000元人民币。
9、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叁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0年02月02日上午9时00分(北京时间),提交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室—215号房)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当持项目经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和招标图纸的票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1、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将于上述投标截止的同一时间在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公开进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12、注意事项:本工程答疑纪要及补充通知将于截标前15天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及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布的相关信息,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 标 人: 福安市农村供水管理处
地 址:福安市湾坞乡马头村
邮政编码: 355006
传 真: ****-*******
联 系 人: 刘先生
联系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环闽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八一路338号汇丰大厦806室,
邮编: 353000
电话: ****-******* 135*****272
联系人: 钟先生 兰小姐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福安市支行;
账户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账 号:132*****010*******
交易中心名称:福安市有形建筑市场交易中心;
地址:福安市冠后路商品房第九座B207室—215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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