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居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工程项目
2.2 项目地址: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服务中心
2.3 项目总投资:项目总投资为315.36万元,其中,设计费4.27万元,装饰装修施工及设备采购约200.59万元,由上级财政拨款及建设单位自筹;
2.4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841.43m2,占地面积211.43㎡,建筑面积845.72㎡,计容建筑面积820.19平方米。
2.5 建设内容: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改造及加装外置电梯等相关基础配套设施工程,对社区服务中心进行结构加固、建筑装修以及购买设备,包括上述建设内容的设计。
2.6 计划工期:总工期不超过8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不超20日历天,施工工期不超60日历天。
2.7 招标范围:
2.7.1 设计招标范围:老龄委主楼二层、三层。
2.7.2 施工招标范围:老龄委主楼二层、三层。
2.7.3上述:功能室设备采购
2.8 工程质量要求:
2.8.1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标准,并通过审查确认合格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2.8.2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它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或联合体投标人所有成员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
3.2.1 设计资质要求(满足以下任意一条均可):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具备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 施工资质要求: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业绩要求:无。
3.4 项目人员要求:
3.4.1 项目总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项目总负责人可由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兼任,不允许其他岗位人员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4.2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设计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4.3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应是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中承担施工任务单位的本单位正式在岗职工。
3.5 投标人及拟派的主要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在投标时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限制投标。
3.6 投标人均非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7 投标人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均无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
3.8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总数不超过2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成员方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9 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含法定公休日、节假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介绍信到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3号楼4层)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电子光盘)每套售价15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3号楼4层)。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委托代理人应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凭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将于递交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6. 本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7.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7.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4万元人民币。
7.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
备注:若为联合体投标的,应由联合体牵头人按照上述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人民政府网(tcz.pingtan.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服务中心,邮编:350400
联 系 人:翁林娟
电 话:188*****700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房地产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平潭综合实验区台湾创业园3号楼4层,邮编:350400
联 系 人:林工
电 话:****-******** 传 真:****-********
10.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平潭农商行潭城支行
开户名称:平潭县潭城镇辕门社区居民委员会
用 途:应在汇款凭证上简写注明“辕门社区EPC” 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工程名称或注明错误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财务电话:153*****106
监督部门:平潭综合实验区潭城镇人民政府
地 址:平潭县潭城镇盛林庄143号
联系电话:****-********
标签: 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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