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民南片区停车诱导系统工程
深圳市人民南片区停车诱导系统工程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招 标 公 告
(项目编号:LHCGG*******)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就 深圳市人民南片区停车诱导系统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欢迎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 招标文件编号: LHCGG*******
2. 招标项目名称: 深圳市人民南片区停车诱导系统工程
3. 标的内容:
深圳市人民南片区停车诱导系统工程
4、招标文件领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05年11月22日起至2005年12月05日,带1)法人委托书、2)营业执照副本、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到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综合部(每天9:30至11:00,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领取招标文件,请自备U盘拷贝招标文件。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单位。
2) 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3) 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信息产业部颁发的二级以上(含二级)或深圳市科技和信息局(原信息化办公室)颁发的一级以上(含一级)《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提供资质证书)。
4) 投标人应通过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供认证证书)。
5) 投标人应具有从事 2 年以上智能交通领域的相关系统的建设及设备开发经验(提供合同复印件、验收报告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
6) 投标人需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若投标人不具备上述施工资质及许可证,则应与具备上述施工资质及许可证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并提供联合体合作协议,涉及市政工程部分的施工应按建设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由联合体中具备上述施工资质及许可证的单位承担(提供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施工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7) 投标人要有较强的协调能力,能够向市城管、交警等有关部门办理施工证照。能协调有关单位、业主,方便取到施工时所需的水、电等资源,并按设计及建设单位要求在指定位置安装各种设备。
8) 投标人必须在深圳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或与深圳市具有从事智能交通领域的相关系统的建设经验的单位组成一个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9)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质。
6、 答疑事项: 12月06日15时在采购中心开标室进行现场答疑。
7、 投标截止时间: 2005年12月13日上午09:30(北京时间)
8、 开标时间和地点:2005年12月13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
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届时请参加投标的授权代表带身份证出席开标仪式。
9、 投标文件的递交:所有投标书应于2005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9:30)之前递交到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10、 已领取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人,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罗湖区政府采购中心
详细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湖贝路1030号六楼
联 系 人:高小姐、苏小姐
传 真:****-********
网 址:http://www.szlh.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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