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梅陇镇综治办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 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车辆租赁”的营业范围),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2)投标人必须提交“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3)按照《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5)本项目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梅陇镇综治办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2-18-*******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梅陇镇综治办新能源车辆租赁服务:吉利帝豪EV7辆,长安奔奔EV9辆。 5、交付地址:闵行区采购人指定地点 6、交付日期:服务期8个月 7、采购预算金额:470000.00元(国库资金:4700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的政策功能。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8-27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9-03 17: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彩色扫描)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彩色扫描)3、“投标人”、“法人代表”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来无行贿犯罪记录的声明;(原件彩色扫描)4、“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上投标人信用信息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截图盖公章彩色扫描) 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7 17:00:00至2018-09-03 23:55: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 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8-2717:00本公告发布起至2018-09-0317:00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2018-08-28至2018-09-03上午 9:30~11:0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携带网上扫描上传资料的原件至上海市闵行区双柏路1388号2楼会议室进行现场验证(现场验证之前电话联系项目经办人,翟飞飞,电话:***-********),证照核实通过的供应商方可获得领取招标文件资格。(报名费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8-09-18 10:3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8-09-18 10:30: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www.zfcg.sh.gov.cn 2、开标地点: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1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请投标人委派代表参加,并自行携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无线3G或4G上网卡及投标所用的数字CA证书。开标时,投标人若违反沪财采〔2012〕22号文第十七、十八、十九条的规定,其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开标另须携带纸质投标文件五份(一正四副)。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上海市闵行区梅陇镇人民政府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新域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闵行区益文路梅陇镇北街6号 | 地址:蒲汇塘路123号2F | 邮编:200237 | 邮编:200030 | 联系人:张梅 | 联系人:翟飞飞 | 电话:******** | 电话:64197311 | 传真:******** | 传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