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采购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行政区域市辖区公告时间2018年08月27日 15:29
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4:00
预算金额¥2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9*****336
采购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辜老师 189*****336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603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丽 0833-******* 135*****194
附件:
附件1


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LBBX【2018】0807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辜老师

项目联系电话:189*****33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采购单位地址: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辜老师 189*****336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丽 0833-******* 135*****194

代理机构地址: 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603室

一、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

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LBBX【2018】0807

公告类型

采购公告

采购方式

比选

行政区划

市本级

公告日期

2018年8月 27日

采 购 人

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更正公告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的描述

详见附件

供应商参加比选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比选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发售(购买磋商文件时应出具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请自带U盘拷取电子文档)

比选文件发售起止时间

北京时间:2018年8月28(上午9:00)至2018年8月30日(下午17:00)

比选文件售价

500元/套(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得转让)

比选文件发售地点

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嘉州大道625号1幢欧乡商务楼603室)。

比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比选时间

2018年9月03日14:00(北京时间)

比选地点

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乐山市嘉州大道625号1幢欧乡商务楼603室)。

供应商交纳比选保证金的金额和交纳方式

金额:人民币4000元

投标人须在2017年8月31日16:00(以到账时间为准)前交至以 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分行凤凰路分理处

账 号:****************844

*特别提示:1、投标人须同名账户转入指定账户

2、备注栏须填写对应的项目编号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滨河路98号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电话:189*****336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嘉州大道625号1幢603室

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0833-******* 135*****194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辜老师

联系电话:189*****336

备注

二、开标时间:2018年09月03日 14:00

三、其它补充事宜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是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监理采购项目(项目编号:LBBX【2018】0807),项目预算价20万元。

二、服务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服务内容:

投标人依据政府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政策、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要求和《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建设要求》(见附件),按照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对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建设进行全过程监理,科学规范推进项目建设应用,按期保质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二)项目建设要求:

一、政务外网及政务云建设要求

(一)整体要求。

1.建设目标:建设基于政务外网的乐山市政务云基础平台,为全市各级部门提供统一的云基础资源服务;升级改造乐山市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中心,实现市本级政务外网与互联网统一出口。

2.建设原则:合理利用现有资源;统一规范、成熟稳定、开放实用。

3.技术路线要求:采用主流、成熟稳定的架构。

4.安全合规要求:依照三级等保及国家电子政务外网行业标准规范和要求,具备深度、全面的平台安全防护能力,同时具备针对云租户的自定义安全防护能力。

5.资源整合:整合峨股公司和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现有资源,利旧资源。

6.性能要求:整体稳定、高效运转,设备应该考虑冗余及一定性能余量。网络、计算等性能使用率不超过70%,存储容量使用率不超过85%,超过时由项目承建方负责及时扩容。

(二)政务外网、互联网统一出口的建设要求。

1.网络架构方面:采用SDN架构实现流量控制和数据转发的分离;建设市级电子政务外网统一的互联网安全出口;省、市级政务外网对接安全设备不能与互联网出口安全设备共用。

2.安全合规方面:市级政务外网城域网符合三级等保要求;市级政务外网广域网网符合二级等保要求;云平台及共享交换平台符合三级等保要求。

3.转发性能方面:采用高性能网络设备和安全设备,数据交换核心网络主干部分采用全万兆互联。

4.运维管理方面:构建安全运维管理平台,对电子政务云及配套网络设备和接入终端进行监测和管理;平台需具备流量分析功能,针对流量分析可以实现故障链路分析、网络性能分析预测、网络威胁预警、安全态势感知等功能。

5.稳定可靠方面:关键节点设备采用高可靠双机模式部署,并可以实现设备级的虚拟化能力,提高稳定性减少故障切换时间、简化管理。

6.地址管理方面:在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统一指导下,对现有电子政务外网IP地址进行重新规划,并明确切换割接方案。

7.出口链路方面:电子政务外网须具备电子政务外网主备链路接入能力;互联网须采用负载均衡设备实现不同运营商流量负载分担。

8.身份准入方面:根据《国家电子政务外网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电子政务外网信息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2﹞170 号)要求,电子政务外网终端需安装终端安全管理软件,终端安全管理软件需具备终端准入控制能力,能够通过与网关类访问控制设备联动,未安装终端安全管理软件终端不能访问政务外网业务和互联网业务。电子政务外网与互联网的逻辑隔离,要符合《GW0202-2014国家电子政务外网安全接入平台技术规范》要求;所有用户的访问流量日志记录、审计功能(保存至少最近6个月的记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要求。终端管理软件应能分市,县(区)管理,能做到软件分发、防止违规外联、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和病毒防护功能。

9.移动接入方面:能利旧现有VPN实现政务外网远程移动接入功能。

10.资源整合方面:能利旧电子政务办现有计算、存储、云桌面等资源设备;利用峨股公司机房基础环境。

11.为及时快速掌握云平台健康状态及各部门业务情况,进行可视化监管,市政府办公室现有机房需要增设led大屏,并部署运维监控系统。

(三)政务云平台建设要求。

1.系统架构方面:采用“一朵云”的建设模式,政务云采用专有的云管平台,不与其它云平台共用,电子政务外网业务和互联网业务逻辑隔离;采用云计算数据中心建设模式,实现计算资源云化、存储资源云化、网络资源云化和安全资源云化。

2.建设规模方面:CPU物理核数:828,主频>2.0G,内存容量:4TB、数据存储容量:150TB,备份存储150T,后续可根据实际应用需要扩充,资源负载需保持在85%以下。

3.开放兼容方面:采用基于OpenStack+KVM+SDN+VxLAN的开放技术路线,保障系统的兼容性和开放性。

4.平台安全方面:政务云平台安全满足三级等保建设规范和要求,至少需要具备防火墙、入侵防御、防病毒、漏洞扫描、网站监测以及Web应用安全防护等安全防护能力,具备数据库审计、运维审计、日志审计等安全审计能力。

5.租户安全方面:按照“安全管理责任不变,数据归属关系不变,安全管理标准不变”的原则,通过安全虚拟化技术,租户能够在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后自定义虚拟化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确保满足业务应用安全要求。

6.综合性能方面:计算资源建设通用性能和高性能资源池;存储资源建设集中式高性能存储资源池;网络资源建设:万兆业务网络、千兆管理网络和8GB存储网络,如有性能瓶颈应根据使用要求升级设备性能。

7.稳定可靠方面:关键节点采用双机或多机的部署模式,保证系统可靠性。

8.数据库支撑方面:采用两台高性能物理服务器部署Oracle 12C数据库,需确保数据库运行稳定可靠,每年应对数据库进行调优维护,对高性能要求业务系统提供ssd存贮介质,后期根据需要进行扩容。

9.资源管理方面:具备全方位的软/硬件管理能力,包括硬件计算资源管理,虚拟化平台管理,网络和安全管理,基于SDN的云网络和云安全管理,存储管理,能够动态实时的分配和回收租户资源。

10.运维管理方面:针对平台运维提供统一的运维管理工具,实现对政务云平台的整体监控和管理;针对各个租户将运维能力以服务的形式发布给租户,租户拥有自己独立的运维管理系统具备自主的运维管理能力。

11.业务迁移方面:提供针对性的业务迁移方案并组织实施。

12.远程接入方面:具备不少于200点的云桌面远程接入能力 。

13.资源整合方面:能利旧电子政务办现有计算、存储、云桌面等资源设备及峨股公司机房现有资源环境。

14.数据安全方面:提供云平台数据、业务系统数据、物理机上运行的数据库数据等备份恢复,确保所有数据安全。

(四)政务云监管要求。

1.云监管整体要求:建立云监管中心,具备统一的云监管能力,实时监测政务云平台运行情况,市政府电子政务办公室对政务云的运营与运维情况进行实时的电子流程化、可视化的监管,主要包含:资源监管、业务迁移监管、业务运行监管和服务规范监管等云监管能力。

2.云资源监管需求:包括政务云、政务外网中服务器、存储、网络、安全、软件等资源使用情况(如:资源分配比、利用率等)的资源监管,可同时监管整体的物理资源与已分配给租户的虚拟资源。

3.业务迁移监管需求:包括迁移进度、迁移流程、迁移规范、迁移时间、操作步骤等量化考核标准,全流程各个环节实时的电子流程化和可视化跟踪监控。

4.业务运行监管需求:可对各业务系统当前的运行状态实时监控和管理,包括业务运行状态、业务运行健康度、业务运行繁忙度、业务运行稳定性、重大故障时间及故障处理等维度实时的电子流程化和可视化跟踪监控。

5.服务规范监管需求:包括对服务合规性审查、服务质量监测、服务响应速度监测、安全服务能力监测等。

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建设要求

(一)建设目标。

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和政务云,建设市级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各级部门提供信息资源目录查询、数据比对、数据共享交换等服务。各市直部门、各县(市、区)部门接入共享平台,实现跨地区、跨部门信息系统联通。同时按照标准规范与省级平台、国家级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实现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目标。

(二)建设内容。

1.建成政务信息资源库。

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库。归集政府部门基础数据资源,逐步建设全市统一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社会信用及各类业务库、主题库等,按照“一数一源,一源多用”的原则,在市政务云中心汇集形成全市统一政务信息资源库,通过市级共享交换平台向各级政府部门开放使用,为政府管理和服务模式的创新提供支撑。

2.建成政务信息共享平台。

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主要实现政务信息资源的采集、共享、交换和管理,包含政务信息共享门户、政务信息开放门户、政务信息目录管理系统、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政务信息交换系统。

(1)政务信息共享门户。

建立政务信息共享门户,作为政务信息对内展示的窗口,并给政府部门提供查询服务,该系统主要包含的内容有工作动态的浏览、政务信息共享目录和共享资源有关的查询和展示、政务信息共享情况和使用情况的统计分析,以及相应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查询和查看。

(2)政务信息开放门户。

开放门户融合政府数据、社会数据,面向社会开放提供海量数据资源。核心目标是提供本市与民生相关的数据资源和服务,为基于开放数据的应用提供全方位的服务支撑。开放门户主要提供数据下载、API开发服务等功能。网站数据涉及了表格、文本、图片、多媒体等各类实时与非实时的政府可公开数据。平台主要包括首页、资源目录、开放统计、互动交流和用户注册等栏目功能。

(3)政务信息目录管理系统。

按照统一的信息目录体系标准,对于需求相关的信息资源进行编目,生成公共信息资源目录,并经由目录管理与服务系统,为政府、企业、社会公众及各业务应用系统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源的发现和定位服务。政务信息目录系统需按照国家信息资源目录体系建设的标准和规范,为发布、发现和定位各类信息资源目录而建设。

(4)政务信息资源管理系统。

提供数据标准化工作,使得数据的收集、清理、整合等更加标准与完善,实现各个系统数据的一致性,保证不同来源的信息能够无缝使用;提供数据检查、数据转换、数据入库、数据库性能调优、数据备份与恢复管理、数据权限控制、数据导入导出、数据查询统计等功能,在保证数据高效应用基础上,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5)政务信息交换系统。

实现与国家、省共享交换平台、市委办局、各区县等部门之间建设可靠安全的数据传输桥梁。为政务信息交换工作提供底层技术支撑和管理工具。为后期提供多维数据库的建立、数据分析方法和工具,挖掘隐藏在数据间的相互关系等打下坚实的基础。

3.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及相关工具配套。

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试行)》和乐山市政务信息系统清理结果,编制完成各级各部门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并做好与省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系统的对接工作,构建起全省统一、动态更新、共享校核、权威发布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体系。

4.数据归集共享。

通过在线报送、数据抓取、接口服务、政务数据活化目录管理等方式,把部门数据归集到政务信息资源库中,包含相关ETL工具、服务总线、消息中间件等的集成。

5.数据交换。

构建符合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相关名称、标识、标准体系和管理规范的市级平台,并与国家、省级层面相关系统衔接,构建数据同步、措施统一、标准一致的平台。实现与省级、国家级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和数据交换。按照标准规范制定各级交换接口。

6.建成信息化项目备案管理系统。

对政府信息化项目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实现项目设计、备案审核、建设情况、运维使用情况等全过程监管。

(三)时间要求。

2018年6月底前,完成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和共享网站的调研、设计、研发、测试及部署上线运行。

2018年7月底前,完成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级平台的级联对接。

2018年9月底前,全市各部门将整合后的政务信息系统接入市级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全面实现跨部门信息共享。

2018年12月底前,政务信息共享平台要按照国家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要求,完成测评、定级、备案等工作。

持续推进各地各部门信息系统接入政务信息共享平台,推动政务大数据在我市一些重要领域应用取得明显成效。

(四)服务保障要求。

1.提供资源编目及数据挂接服务。

开展业务调研工作,按需梳理全市市直部门和各县(市、区)的业务数据,整理全市信息资源清单,摸清数据底数,按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指南》编制乐山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编制方案,提供编目服务并完成相关政务资源目录的数据挂接。目录编制应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改完善并更新。

2.系统达到国家和省上的考核要求。

(1)建设方案。按照省上统一要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需要报省政府办公厅和省发展改革委备案评审。(经市政府办公室领导同意,我市已编制并上报了项目建设方案,并于4月19日通过了省发改委组织的专家评审。如采用其他建设方案,请尽快报省上备案评审和组织建设,并确保满足考核要求。)

(2)数量考核。满足省上对系统整合数、共享信息数、协同应用数和系统联通率等的考核要求。

(3)进度考核。满足省上对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的考核要求。

(4)成效考核。满足省上对共享数据质量、及时性,可获取性等的考核。

3.平台联调对接服务保障 。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我市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实施、部署、联调、测试、集成,以及与省级、国家级系统的对接。

(五)系统培训要求 。

对涉及政务信息共享平台的单位人员进行培训,培训对象包括各部门分管负责人、各部门业务人员、相关部门技术人员、运行维护及系统管理员技术等。

提供相关培训教材,主要包括《乐山市信息资源目录》《系统操作手册》《系统运维手册》《技术培训手册》《系统概要设计》等。

提供在线客服服务,及时解答系统使用问题。

三、运维服务保障要求

云平台及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构建完成后,后期的运维管理是一项长期工作,及其重要,要求建立创新性的数据中心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整套体系涵盖组织管理、制度规范和技术支撑三个方面。

(一)组织管理要求。

确定和规范运维服务管理体系运行的管理方式及与之配套的人员岗位职责安排、机构设置、将运维服务管理相关的全部活动进行统一的规划和决策,形成集中统一的运维管理机制。按照运维服务管理任务,服务目录等因素科学设置或调整运维组织机构、角色、岗位,合理配置运维服务管理的各方面资源,达到人、技术、流程有机结合。云平台厂商要至少派驻2名原厂工程师驻场运维,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厂商至少派驻3名原厂工程师负责平台运维、编目、信息系统接入等工作,安全厂商应至少派驻1名原厂工程师负责政务云安全监测及安全运维管理工作。

(二)制度规范要求。

从管理和操作两个方面出发,建立在运维服务管理过程中各参与要素(人、技术、流程)的行为准则和工作程序(流程规范),从运维服务管理体系总体运行、流程执行和岗位职责建立考核体系,实现运维服务的量化管理,约束、监督、提升服务质量。

(三)技术支撑要求。

建立面向业务客户的运维服务请求响应窗口和面向技术支持人员的体系运行管理窗口,建立一套统一的负责运维服务管理流程、IT基础设施运行监控、云业务监控的综合运维管理平台,建立包含事件管理、问题管理、配置管理、变更管理等功能的统一技术支撑平台。

整套系统按照运维服务管理理论、方法和标准结合政务云平台运维管理实情和业务发展目标,遵循立足需求、统一规划、保障重点、分布实施、务求实效的原则,建立一套融合组织、制度、流程、人员、技术的运维管理体系,确保云平台全天候正常、稳定、高效运行。

三、主要合同条款(实质性要求)

1、服务地点: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指定地点。

2、付款方式:

1)签订合同后30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

2)乐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通过初验,并完成与省级平台对接,支付合同金额的30%;

3)乐山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交换平台建成通过终验,支付合同金额的20%;

4)乐山市政务云平台、政务外网中心建设通过终验,并完成信息系统等级保护三级定级、备案、测评,支付合同金额的10%;

5)乐山市政务云及大数据中心项目建设整体通过验收,支付合同金额的10%。

3、验收及质量要求:

(1)符合达到现行国家、行业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2)符合本项目的采购文件的要求;

(3)符合供应商响应文件的要求。

注意:本章的要求不能作为资格性条件要求评审,如存在资格性条件要求,应当认定比选文件编制存在重大缺陷,评审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2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大数据 政务云 乐山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业主

四川乐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关注
相关推荐
 
查看详情 免费咨询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