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关于景御大厦、东十里铺路口、枣园庙沟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交通设施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关于景御大厦、东十里铺路口、枣园庙沟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交通设施设备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拟就“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关于景御大厦、东十里铺路口、枣园庙沟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交通设施设备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关于景御大厦、东十里铺路口、枣园庙沟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交通设施设备工程
二、采购项目编号:ZC2018-200
三、采购人名称:延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一大队
地址:延安市宝塔区
联系人:苏晓军 联系方式:****-*******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联系人:杨工联系方式:****-*******
采购内容:景御大厦、东十里铺路口、枣园庙沟路口交通信号灯及电子监控交通设施设备工程
项目预算:156.76万元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所有条款:投标人需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并具备以下条件:
2.提供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4.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5.提供2016、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
6.提供报名前连续六个月(税款所属期内)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近期依法缴纳社保证明;
7.提供投标保证金的银行转账或电汇凭证并确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采购文件指定账户;
8.投标人需提供【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对企业信用记录查询截图,栏目中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投标人,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八、招标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3.文件售价:500元/套,购买时可自带U盘拷贝电子文件,售后不退。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10:30(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延安新区上城六号10号楼二单元901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名称:中国建设银行延安火车站支行
陕西中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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