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农业综合开发“500”高丰闸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昌吉市农业综合开发“500”高丰闸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昌吉市农业综合开发“500”高丰闸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已经新水农水(2018)4号文批复,昌吉市农业综合开发“500”高丰闸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已经昌州水字(2018)118号文批复,建设资金为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招标人为昌吉市水管总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本次实验场引水支渠改造工程全长3.02km,实验场引水支渠为西南至东北走向,全长3.02km(桩号SY0+023.3~SY3+025.6)。渠道首端与原有箱涵相连(桩号SY0+000~SY0+025.6为原有箱涵),渠道近末端桩号SY2+931.7处设一沉砂池,沉砂池后接一段扩散段,最终于桩号SY3+025.6处接入实验场水库。
本工程共划分施工两个标段,各标段建设内容如下:
施工一标:主要建设内容:滨湖镇干渠BG0+000-BG4+726共计4726m,配套渠系建筑物4座。其中节制分水闸3座,交通桥一座。
施工二标:主要建设内容:滨湖镇干渠BG4+726-BG6977.4,试验场引水支渠SY0+023.3-SY3+025.6,共计5253.7m,配套渠系建筑物14座。其中节制分水闸1座,8座涵管桥,3座分水闸,2座沉砂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独立法人资格,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施工标: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处罚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自2018年9月4日起在新疆水利网站(www.xjslt.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昌吉州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交易厅(地址:宁边西路与世纪大道交汇处,科技馆负一层),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水利网、新疆信息网、昌吉回族自治州人民政府网(原西部庭州网)、昌吉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昌吉市水管总站
联 系 人:王宏
电话:****-*******
招标代理人:乌鲁木齐德鸿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国梅、杨晓惠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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