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机构:
项目编号:SCZD-2018LS46
采购方式:
公告类型: 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受 当雄县畜牧局 的委托,现对当雄县牦牛扩繁技术推广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CZD-2018LS46)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当雄县畜牧局
二、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本项目共1个标段。
引进优良繁殖母牦牛、种公牛及各类配套设备等,预算资金
*******.00元。(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三、交货期:合同签订后90个日历天。
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投标企业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本次招标采购内容供货、安装及售后服务能力的制造商或经销商,经营范围必须满足本次主要采购内容;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近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须盖有审计单位公章,并且包括审计报告和财务报表两部分的完整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以成立年份提供,2018年成立的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和近三个月的相关机构出具的完税证明。
4、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无任何不良记录声明书;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与投标者,请于2018年 8 月 27 日至2018年 8 月 31 日,上午:10:00-12:30,下午:15:30-18: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在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大厦8楼(报名时提前电话联系:
139*****250)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850元,投标单位报名时以现金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费用,不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投标文件将不被接受。
报名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3、被授权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原件;
4、以上“四、供应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
以上资料要求提供原件的,报名时提供原件查验,同时复印件加盖公章应装订成册报名后留存。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2018年9月 18 日 下午:15:30分 (北京时间),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国际写字楼8楼开标室;
七、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西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招 标 人:当雄县畜牧局
地址:当雄县县城
联 系 人:罗布
联系电话:
136*****201 招标代理: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柳梧新区浙商大厦写字楼8楼
联系电话:
139*****250联 系 人:潘先生
四川中鼎远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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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