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ZC20181417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A竞争性谈判公告
DZC20181417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A竞争性谈判公告
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A竞争性谈判公告
黑龙江省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对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行采购,本项目面向各类型企业进行采购,欢迎有能力的国内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DZC********
二、项目名称: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A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本项目要求以电子标书参与竞争,不接受纸质谈判响应文件(除《原件(样品)检验登记表》要求提供的资料外),否则谈判无效。具体获取及制作文件的步骤请参考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2221
咨询电话:****-*******
四、技术需求及数量: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A,预算:398,200.00元,控制价350,000.00元,参与竞争供应商谈判最终报价超出控制价的谈判无效。详细需求见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招标公告》。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有关供应商申请取得政府采购资格的相关条件外,还应符合下述资格条件:
1、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提供参与本项目竞争供应商有效的土地规划资质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竞争。
六、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的相关政策。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参与本项目供应商如属于小、微企业,则须提供“小微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七部分。
根据相关政策,参与本项目供应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且所投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项目是由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直接提供服务的,则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项目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本企业的小微企业声明函(须按规定格式填写声明函),不提供声明函的不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注:以上“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是指开标现场,依据供应商大庆市国土资源局耕地开垦费测算服务采购项目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
七、获取文件须知
1、获取文件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8月31日17时0分。
注:请参与本项目谈判的供应商在2018年8月31日17时0分前自助下载招标文件,逾期则无法下载招标文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取供应商网上自助的方式。
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且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可网上自助下载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请注册后,按照网站中“办事指南”中的说明网上自助下载文件。
3、咨询电话:****-******* (李松霖)
八、申请退出竞争程序及注意事项: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应严格遵守《诚信竞争承诺书》,如果供应商已下载谈判文件后因自身原因需要退出竞争,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48小时前,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说明合理退标理由。否则,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一次。
供应商已下载文件后无故未参与竞争或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竞争的,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12个月内: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1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1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2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3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供应商被计入不良行为记录累计3次的,我中心将限制其6个月内参与大庆市政府采购竞争。同时1年内不能被推荐为诚信供应商。
退出竞争事宜联系人:李松霖 联系电话:****-*******
2、通过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标申请,并经我中心受理备案的,可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
3、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无权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退还投标保证金。
4、未按规定程序申请退出投标的,我中心将视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5、已经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退出申请的供应商或擅自不参加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期的采购活动。
九、谈判保证金
(具体交纳方式见http://ggzyjyzx.daqing.gov.cn/bsznTbr/20199.htm?pa=9543,流程中的第4条)
1、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须按相关规定向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预交谈判保证金:4,000.00元,谈判保证金必须由参与本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以本单位对公账户名义,且以转账方式交纳,不接受企业或个人以现金方式交纳谈判保证金(包括直接将现金存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上的行为),不得以其他单位或以个人名义代交。谈判保证金缴纳证明须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否则,谈判无效。
2、以担保保函方式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应提交经财政部认定的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或经黑龙江省财政厅认定的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或大庆市财政局认定的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标保函,或对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投标保函及对公账户开户许可证。投标保函应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不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政府采购投标保函”样式出具的投标保函,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予接受。同时应将投标保函原件带到开标现场,并提供投标保函复印件一份。否则,谈判无效。
对投标担保保函咨询请与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
中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黑龙江省鑫正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大庆市工商业担保有限公司:****-*******
大庆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3、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信息:
户 名: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市直支行
行号:********0553
注:填写汇款单时,需要标注项目编号或订单编号。
4、谈判保证金不允许窜项目使用,交纳其他项目的保证金不能用作本项目。
5、使用保证金年卡的供应商须将保证金年卡扫描上传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谈判文件中,保证扫描内容清晰可查,否则谈判无效。建议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频率高的供应商办理保证金年卡,年卡可在谈判(履约)保证金上限内重复使用,超出部分补差即可。保证金年卡可同时用作投标和履约保证金。
6、成交方的谈判保证金可转为履约保证金(多退少补)。
7、谈判保证金的退还:谈判保证金一律采取转账方式无息退还至原汇款账户。未成交供应商请在成交通知书(成交公告)发出后主动在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平台提出保证金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如未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请在合同签订后在平台提出退款申请,5个工作日内退还。退款申请详细内容:未成交供应商全称、开户行、账号、金额、项目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否则,谈判保证金滞留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中标供应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方可退该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8、办理交纳或退还保证金事宜,如有疑问请与我中心办公室财务人员联系。
电话:0459—*******,传真:****-*******。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⑴谈判开始后在谈判有效期间,供应商撤回其谈判资料。
⑵成交方不按本文件及成交通知书规定签订合同协议。
⑶将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谈判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意,将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⑷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十、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十一、预计投标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9月3日9时30分,具体时间以竞争性谈判文件为准。
十二、注意事项:
1、供应商请主动到大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jyzx.daqing.gov.cn/)《交易信息》栏目下载招标文件及后续发布的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如:预备会纪要、变更通知、有关问题答复、质疑答复等相关文件)。
关于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文件事宜,采购中心不另行通知,均以发布的文件为准。由于供应商未及时下载与本项目相关的各类文件而影响供应商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参标供应商应详细阅读本公告,符合条件即可参与。本项目要求的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获取文件时不需提供,参标供应商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提供到开标会上,由评标委员会审查,经评审不符合条件者投标无效。
3、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无法网上。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供应商注册的企业,请到www.hljcg.gov.cn,点击进入“大庆”登记注册。
4、项目获取文件时间截止时未在大庆市政府采购网或黑龙江政府采购网注册的供应商,本项目无法下载文件;在开标前供应商注册信息审核状态未达到“有效”或“入库”或“合格”状态,则投标无效。
未通过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审查的供应商,请联系政府采购网所属地的采购管理办公室。大庆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供应商入网审核咨询电话: ****-*******/*******。具体要求请查阅http://ggzyjyzx.daqing.gov.cn/《办事指南》栏目——供应商参与投标指南流程第1条。
5、本项目开标过程全程音视频监控,如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或个人对开标过程有疑义,可以书面形式提出,由政府采购监督部门视情况调阅监控录像进行审查。因此,所有参与本项目投标企业和个人不得对开标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摄影,或者通过发送邮件、博客、微博客等方式传播开标过程,一经发现,投标无效,造成损失和影响的,将追究法律责任(经允许的除外)。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集中采购机构:大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集中采购机构地址:大庆市萨尔图区东风新村纬二路2号(大庆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网 址:http://ggzyjyzx.daqing.gov.cn/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李松霖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大庆市国土资源局
采购单位地址:大庆市高新区火炬新街31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野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邮 编:163311
日期:2018年8月27日
 
大庆市耕地开垦费项目需求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的意见,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的通知》(〔2017〕-654)部署,开展大庆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
一、编制要求
(一)本次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需符合以下基本原则:
1.全面覆盖原则:应覆盖当地所有耕地。
2.突出重点原则:应着重考虑未来重点发展的区域。
3.组织协商原则:应联合财政、物价等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工作。
4.协调平衡原则:原则上不得低于现行标准,相邻县(市)应相互会商确认。
5.差别化原则:旱地和水田实行差别化标准,原则上同一区块水田标准不得低于旱地标准。
6.实用性原则:应力求实用,便于实施。
7.公开听证原则: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本次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需涵盖以下内容:
1.调查分析:对现行标准实施情况全面调查评估,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占补平衡工作实际,分析后备资源的类型及开垦现状,对耕地开垦费标准实施中存在的重点问题进行总结分析。
2.制定差别化耕地开垦费标准:依据土地整治新增耕地成本、占用耕地类型及质量状况、资源保护补偿和后期管护费用等因素,制定差别化的耕地开垦费标准。
3.耕地开垦费测算方法:补充耕地项目单位面积投资测算、土地整治项目新增耕地单位面积投资测算、开垦费综合测算。
4.耕地开垦费标准调整:科学合理综合确定本地区耕地开垦费标准。
5.协调平衡:加强统筹协调、加强平衡衔接,合理解决相邻区片价差问题。
6.公开听证:对耕地开垦费标准测算结果进行听证,根据听证意见完善耕地开垦费调整结果。
二、编制成果要求
(一)成果内容
大庆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成果主要包括《黑龙江省大庆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报告》和图件成果。
1.《黑龙江省大庆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调整测算时间
(2)调整测算范围
(3)调整工作程序
(4)测算方法
(5)公开听证的工作程序
2.大庆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工作图件成果应能够体现调整测算范围、开垦费标准等相关信息,符合指导意见相关要求。
(二)成果提交形式
1.《黑龙江省大庆市耕地开垦费调整测算报告》纸质版报告及电子版报告;
2.图件成果纸质版及电子版(jpg格式);
3.文字类成果为Word格式,表格类电子成果为Excel格式,图形数据类电子成果为ArcGIS格式,图像类电子成果为jpg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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