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基础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基础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华建施招2018- 33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基础配套工程已由五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华发改【2018】235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五华县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解决。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项目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工程范围包含兴业大道延长线市政工程、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市政配套工程、罗湖安置区西侧挡土墙工程、香雪板块北侧部分挡土墙工程、转水镇黄龙村挡土墙工程、源参泰旁临时便道及防护工程、三坑河支流箱涵工程、兴业二路挡土墙工程、河东工业区职工休闲活动场及临时通道、进城大道以北兴业一横路以东部分用地土石方工程、周边基础设施配套附属设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防护、交通、排水、综合管线、照明及绿化工程等。总投资约14482.328万元,其中工程建安费约:人民币11888.91万元;勘察费约:人民币58.80万元(已下浮60%);设计费约:人民币165.8745万元(已下浮55%)。
2.2招标范围:勘察设计及施工。
2.3建设地点: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
2.4建设工期: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施工工期:24个月(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承包方式:勘察费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套用国家现行收费标准下浮60%结算;设计费按审核部门审定建安费结算造价为基数套用国家规定收费标准下浮55%结算;建安工程费按实结算下浮6%后再套用中标下浮率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独立法人或相应资质的联合体(如为联合体,必须由施工单位作为主体方,即责任方;联合体数量不得多于3家):
(1)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2)具有建设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具有市政公用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设计甲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
(4)施工单位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5)联合体成员中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有园林绿化工程。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1)勘察负责人必须具备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2)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市政专业设计高级工程师资格;
(3)市政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壹级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至项目开标时间止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管理工作。
3.3信誉要求:
2018年1月1日起至本项目开标时间止(已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在“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以及五华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未有被限制投标的企业和项目负责人。
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4 其他要求:
省内企业报名前须按照《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启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通知》的要求到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企业和项目班子成员信息登记;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获通过。
4. 资格审查要求和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5.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投标报名方式:来人报名。
5.1.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须提供以下资料:
(1)建设工程投标申请书原件(可从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4)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施工项目负责人另须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详见本公告附件2);
(6)设计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设计项目负责人另须提供职称证书(详见本公告附件3);
(7)勘察单位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注册证书、职称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由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加盖业务专用章)(详见本公告附件3);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9)以联合体的形式申请投标的,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须明确主体方及各方责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
(10)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11)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及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提供网站截图);
(12)省内企业必须提交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企业和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省外企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的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打印网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双方提供)。
以上5.1.1款(2)~(12)项要求的资料复印件按以上顺序胶装成册,并自行增加封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单位地址、单位固定电话、传真机号码、联系人、联系人移动电话、电子邮箱地址、邮政编码)、目录和页码,一份正本一份副本,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资料胶装成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联合体各方资料盖各自公章),所有提供了复印件的资料必须同时递交原件核对(资质证书除外,不按要求提交资料或提交资料不全,或复印件没提交原件核对或核对不一致的,或不符合招标公告要求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报名),由联合体各方拟派项目负责人(勘察、设计、施工)及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带二代身份证原件亲自到现场报名。
5.2报名时间:2018年9月3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5.3、招标文件的获取 √到指定地点购买(如下);
投标报名申请人于2018年9月4日至2018年9月10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节假日除外)到梅州市梅江区华南大道17号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梅州第一分公司领取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逾期作弃权处理,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和开标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25日下午15:00时,提交到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联合体主体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备查)。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梅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发布。本公告如有修改、补充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五华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五华县工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点:五华县水寨镇经济开发区工业二路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广州新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通路5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137*****671
日期:2018年8月27日
附件1:
联合体协议书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基础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为联合体主体方, 、 为联合体成员方。
2、联合体主体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的主办和协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如中标,联合体内部将遵守以下规则:
a.联合体主体方与业主签订合同书,联合体成员与联合体主体方签订合作协议书并就中标项目向业主负责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b.联合体主体方代表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业主的指令、指示和通知,并且在整个合同实施过程中全部事宜(包括工程价款支付)均由联合体主体单位负责;
c.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① (主体方名称) :作为联合体的主体方应负责勘察、设计、施工管理的职责。联合体其他相关方违约时,主体方应承担连带责任,具体按合同要求
②(建设方单位名称):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建设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③ (勘察、设计方单位名称): 、 主要负责本工程的勘察、设计等工作,具体按合同要求。
5、投标工作和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工作分摊。
6、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主体单位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
成员名称: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 (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2
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基础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 人员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市政项目经理 (项目负责人) | 市政专业注册建造师 | 1名 | |||
技术负责人 | 中级工程师 | 1名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证 (建安C 证) | 3名 | |||
质量管理员 | 检员证 | 1名 | |||
施工员 | 施工员证 | 1名 |
附件3
五华县进城大道以北罗湖安置区及周边基础配套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 人员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勘察项目负责人 | 岩土工程专业注册执业资格 | 1 | |||
市政设计项目负责人 | 市政专业设计高级工程师资格 | 1 | |||
说明 | 上述人员须为本单位在册未退休的专职人员 |
注:1、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管理班子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能重复安排,否则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
2、投标报名时各投标人须另外提交一份项目施工、设计、勘察单位管理班子人员名单(单独装订,按附件2、3格式)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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