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招标公告
高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EPC项目已由高安改综字[2018]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高安市环境保护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点:新街镇、灰埠镇、田南镇等高安市所辖12个乡镇。
2.2 建设规模:高安市所辖12个乡镇15个行政村,项目受益人口1685户、6610人。
2.3 计划工期:2018年9月25日开工,2018年12月25日完工,工期9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包括: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技术服务)、采购【包括建筑设备、材料采购,含工艺设备(和工业设备)采购和安装】、施工(包括环保等相关工程施工、机电设备安装)、调试、竣工试验、验收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工程内容,并最终向建设单位“交钥匙”。
2.5 本项目投资约:1580.32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
3.1.2同时具备国家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4设计负责人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5项目经理(即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环保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1.6投标人近五年(2013年8月至2018年8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投资规模不小于1200万元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业绩指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工程EPC业绩);
3.1.7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无行贿行为记录、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3.1.8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7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省外单位应根据赣建办【2017】14号文规定在江西省一体化平台上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并通过审核(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拟任项目部主要人员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1人。项目设计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均要求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项目中任职,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最近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月27日至2018年8月31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高安市安居前门路33号(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整(小写:300000元),不接受现金。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公司基本账户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以下账户并注明项目名称。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高安市瑞州支行
帐户: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帐号:2037 0564 5021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9月18日09时30分,地点: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高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aztbw.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高安市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盛立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甘 茜 联 系 人: 毛 娇
电话:139*****756 电话: 187*****772
地 址: 高安市瑞阳新区东区 地 址:高安市安居前门路33号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章)
经办人:
2018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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