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磺库行车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硫磺库行车改造施工招标公告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就硫磺库行车改造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参与竞标。
一、招标项目简介:
1、设备现状
硫酸装置(二期)硫磺库原料补给行车共计2台,由河南省黄河防爆起重机有限公司制造,型号为BQZ5T-28.5A4。主要参数如下:
起重量:Q=5t,抓斗容量: Q=2.5m3;跨度:Lk=28.5m;起升高度:H=12m;电机功率:大车行走电机功率为2x11kw,小车行走电机功率为3.7kw;提升开闭电机功率为2x22kw;轨道型号:43#,长度为200m;最大轮压:127kN。
2016年9月,大峪口公司委托天津化工研究院防爆电气检测中心,对上述设备进行了定期检查。检查结论为:硫磺库属于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区域,库内的行车使用了不具备防止粉尘防爆功能的Ⅱ类防爆电气设备及部分不符合防止粉尘防爆要求的机械部件。
公司硫酸装置(二期)硫磺库属于具有粉尘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的起重设备须满足《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第五条的规定和《防爆桥式起重机标准》(GB/T5897-2014)的规定。目前,两台行车均不满足上述要求,存在较严重的安全风险。
鉴于以上原因,拟对上述两台行车进行改造,使之满足粉尘防爆要求。
2、改造依据
1)《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
2)《防爆桥式起重机标准》(GB/T5897-2014)
3、项目内容
1)设计改造方案,并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要求向所在地主管部门完成报批、备案等相关手续。
2)按照危险区域的等级、类型要求,依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的相关要求,对电气设备、元器件进行选型,防爆等级不低于DIP A22 TA,T3。
3)按照《防爆桥式起重机标准》的要求,对不符合标准要求的起重设备机械部件重新选型。
4)负责完成施工过程中的监检、改造后设备合格证的办理、使用登记证的办理等。
4、改造项目的竣工验收
1)依据《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对电气部分的改造进行验收;
2)依据《防爆桥式起重机标准》(GB/T5897-2014)的规定对机械部分进行验收;
3)整体验收,对改造项目机电仪各专业进行整车验收,保证起重设备整体状况符合硫磺库环境的防爆要求,保证起重设备运行状况良好。
4)竣工资料验收。竣工资料应按照特种设备管理、运行、维修改造的要求,提交完整的竣工资料,包括改造后的合格证、使用登记证、改造过程资料等。
二、招标编号:DYK SG-18 069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金或净资产不少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1000万元)。
2、具备5吨或以上防爆起重设备安装、维修、改造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近3年无不良记录,且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否则即便中标,一经发现,取消中标资格。
4、项目经理资格: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的工作经验;目前无在建工程职务;
5、主要专业人员要求:
1)技术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符合安监部门审查确认的任职资质证书,三年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经历。
6、质量方面: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有效的质量认证书,9001:2000 或相当的质量认证;
7、投标人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
8、投标人应遵守中国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业主所在地行业的相关规定。
9、投标人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可自2018年8月29日开始,每天08:00-11:00和14:00-17:00(北京时间)的时段内(节假日除外)前往招标人处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购,每套另加邮寄费200.00元。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9月19日 15:00 时,地点为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101办公楼会议室 。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意见确认:投标人在收到上述全部文件后2日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中所附“投标意向确认书”格式,以传真方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投标意向。
招标人: 湖北大峪口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湖北省钟祥市胡集镇
邮 编: 431910
联系人: 金传国
电 话:0724-*******
传 真:0724-*******
电子邮件: jinchg@cnooc.com.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襄磷化支行
账 号: 4200 1667 2360 5916 8988
2018年 8月28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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