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垃圾热解气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乡县垃圾热解气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西乡县垃圾热解气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西乡县环境保护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就该单位垃圾热解气化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的供应商参加竞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乡县垃圾热解气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SHM-ZHZ-(2018)第191号

三、采购人名称:西乡县环境保护局

联 系 人:朱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市审计局东侧三楼

联 系 人:邱先生

联系方式:****-*******(转801)

四、采购内容:垃圾热解气化建设

采购预算金额及来源:约966万元,资金来源为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资金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自然人除外);投标人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告或报表(需提供原件)。

(2)投标截止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原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3)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

4、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加盖本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

5.存在隶属关系或同属一母公司或法人的企业,仅能由一家企业参与投标。

6.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注:以上为必备资格,报名时需携带介绍信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民政部 财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七、报名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1、报名及文件发售时间:

2018年8月28日至2018年9月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08:00~12:00,下午14:00~18:0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市审计局东侧三楼)

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招标文件不邮购。

八、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8年9月21日9时30分

2、开标时间:2018年9月21日9时30分

3、开标地点: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汉中市汉台区前进中路市审计局东侧三楼)

采购 人:西乡县环境保护局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华茂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8年8月21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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