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高温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医疗废物高温处理系统招标公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备采购
投标资格预审公告
楚雄亚太医疗废物处置有限公司根据楚雄市环境保护局的需要,需采购医疗废物高温处理系统(5吨/日)、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和实验室设备各一套。经楚雄市财政局批复,楚雄市政府采购办公室审核,决定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
一、采购项目:
1、医疗废物高温处理系统(5吨/日)一套(概算335万元);
2、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一套(概算75万元);
3、实验室设备各一套(概算5万元)。
二、资金来源:中央国债资金
三、资格预审要求:
1、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制造生产企业或授权经销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税务登记证、企业代码证原件;
2、具有产品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如投标货物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应有许可证);
3、具有类似产品的供货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
5、参加投标的厂家三年内无违法违纪经营行为;
6、如果投标申请人是代理商或经销商时,必须有制造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代理授权证明;
7、如果制造厂家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其他的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8、如果制造厂家授权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则对同一标段只能委托一个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请申请人于2010年1月13日至2010年1月25日上午9:00-11:30,下午2:30-5:00(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顺延), 到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持单位介绍信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2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文件的递交时间:
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间为 2010年1月25日下午5:00前,地点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七、因采购项目需要专家论证,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在招标文件中再确定。
八.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地 址:云南省楚雄市灵秀路321号
联 系 人:黄 莹
联系电话:139*****289 传真:****-*******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三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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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楚雄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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