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土壤监测服务合同项目采购公告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土壤监测服务合同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2018年土壤监测服务合同项目
谈判编号:2018-GXPC-C07-151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受广西石化公司委托,就以下所列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邀请贵公司参与此次谈判。
1.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概况:根据钦州市环保局《关于督促钦州市首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抓紧落实治污责任的通知》(钦环函〔2018〕231号)要求,公司需开展年度土壤环境监测,并向社会公开。对厂区设置26个监测点,码头设置5个监测点开展年度土壤监测工作。土壤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PH、镉、汞、砷、铅、铬、镍、铜、锌、石油类、苯系物、多环芳烃等。广西石化公司拟将土壤监测项目委托有CMA认证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进行监测。
1.2项目实施地点: 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
1.3采购范围和工作内容:
委托有CMA资质的第三方监测机构对厂区26个监测点,码头5个监测点开展土壤年度监测工作。土壤监测的主要内容包括:PH、镉、汞、砷、铅、铬、镍、铜、锌、石油类、苯系物、多环芳烃等。服务内容包括按照国家最新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取样(取样后在取样点设标记)、监测分析,出具监测报告,并对出具的监测数据真实性负相应责任。
1.4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1.5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8年11月30日。
1.6进度要求:签订合同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取样、监测工作。
1.7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省级或省级以上环境监测领域CMA认证资质;有独立的分析实验室且实验室面积不小于500m2。需提供分析实验室的照片、地理位置、实验室情况介绍、监测仪器清单标。
(2)业绩要求:至少有3项土壤监测业绩,需提供土壤监测业绩合同及对应发票复印件,业绩合同造假者直接废标
(3)HSE要求:投标人近3年内未发生一般A级以上工业安全生产事故、严重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2015年至今未因数据造假被市级及以上环保部门通报、取消资质等处罚。投标人须提供HSE承诺函,或相关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项目机构和人员要求:企业有完整的管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具备环保类中级工程师以上职称。环境监测人员具备省级以上(含省级)环境保护检验监测人员技术考核合格证;且项目人员数量不少于8人以满足监测需求。
注:本邀请书涉及提供资料的影印件、扫描件、复印件均要求清晰可见并加盖公章,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2.合同规定
执行本采购文件合同。
3.报价方式
3.1 报价内容
货物总价(报价中含税、含运费、装卸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等相关费用)。
3.2 报价方式
3.2.1单一来源谈判
谈判报价为多轮次报价,请各谈判供应商准备多份空白报价表格,以谈判厂商最低报价为最终报价。
3.2.2竞争性谈判
谈判报价三轮,请各谈判供应商进行三轮依次报价,成交价为三轮报价的最低价;如本项目谈判文件中含有价格调整因素,且谈判厂家报价较为接近的情况下(浮动值见资格审查“价格调整标准”的浮动上限),执行价格调整,并以调整后价格最低谈判厂商的调整前价格为最终报价。
4. 结算方式
执行本采购文件附属合同。
5.报价有效期
报价有效期:自递交谈判文件之日起90日历天。
6.谈判及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18 年 9 月 6 日14 时 30 分之前。
7.谈判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州港经济开发区.中国石油广西石化公司.办公楼C栋106室。
8.谈判及报价文件送达方式
现场送达。
9.谈判方式
谈判方式:面谈或电话谈判;报价文件送达方式:现场送达或邮寄(邮寄地址同谈判及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10.谈判程序
10.1 招标阶段已完成资格审查
10.1.1单一来源谈判
按照3.2.1报价方式进行价格谈判。
10.1.2竞争性谈判
按照3.2.2报价方式进行价格谈判。
10.2 未在招标阶段完成资格审查
10.2.1 单一来源谈判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谈判厂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厂商按照3.2.1报价方式进行价格谈判。
10.2.2 竞争性谈判
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对谈判厂商资格进行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厂商数量等于1时,按照3.2.1报价方式进行价格谈判;通过资格审查的厂商数量大于1时,按照3.2.2报价方式进行价格谈判。
11.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谈判邀请公告在上发布。
12.邀请谈判对象说明
本次邀请谈判对象为招标阶段报名厂商。
13.谈判响应文件说明
本次邀请谈判对象提供的谈判响应文件内容和要求应和本项目招标阶段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一致,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请执行本谈判文件要求。
谈判响应性文件份数:1正、2副书面文件;1套电子版文件(格式应为pdf版,已加盖公章的响应文件扫描件,存储方式为U盘)。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谈判响应性文件需密封。
14.成交约定
单一来源谈判:本次谈判最终成交价格以多轮次报价中谈判厂商最低报价为最终报价,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人内部审议通过后确定,以成交厂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为准。
竞争性谈判:本次谈判最终成交价格为三轮报价最低价格为成交价格,成交结果将在采购人内部审议通过后确定,以成交厂商收到采购人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为准。
15.谈判保证金
本次谈判前应邀谈判对象应提交谈判保证金肆仟元人民币,谈判保证金形式必须为电汇,由谈判对象基本帐户汇出,且在谈判前24小时到达指定帐户,不接受个人汇款。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信息(供提交谈判保证金用)
账户名称:中国石油物资上海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上海联合大厦支行
行 号:********6050
汇款附言:2018-GXPC-C07-151项目谈判保证金。
采 购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西石化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鼓楼外大街5号
邮编:100029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顾冰馨 (****-*******) jh_gubx@petrochina.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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