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三分类果壳箱及机关、学校、小区用分类设施等采购招标公告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三分类果壳箱及机关、学校、小区用分类设施等采购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YCG(D)-******* 受射阳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就三分类果壳箱及机关、学校、小区用分类设施等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SYCG(D)-******* 二、项目名称:三分类果壳箱及机关、学校、小区用分类设施等采购 三、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三分类果壳箱、可回收垃圾收集箱、机关事业单位用分类收集箱、240L分类垃圾桶、40L学校商户用分类收集箱、120L塑料餐厨垃圾桶,最高限价268万元,具体要求详见第三部分项目需求,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 四、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环卫设备设施的生产厂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本公告上网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9月4日下午18:00时 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 本项目为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传真报名等其它方式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 投标人须在本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内,将①《投标报名确认函》(见下方附件);②投标人资质材料;③招标文件制作费支付证明(以上均可使用扫描、或截图)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我公司电子邮箱(电子邮箱YCGXZBDL@163.COM)。 4.招标文件制作费:500元(售后不退,除项目终止采购外。帐户同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5. 其他有关事项: 请报名投标人及时查看电子邮箱,了解有关事宜。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射阳县政务信息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射阳县政务信息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9月18日下午14:30时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18日下午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人: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8年9月18日下午15:00时 开标地点:射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会议室(县城人民西路100号射阳县政务服务中心) 九、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开标截止时,投标人资质材料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签收[若投标文件正本中资质材料采用彩色复印件或电子投标文件中资质材料为彩色扫描件的,则不需要带资质材料原件到开标现场,但资格审查过程中,若因投标文件中出现无法辨认(含电子版投标文件)需要核对原件而无法提供原件的,则视同没有提供原件],逾时不予接收。提供虚假材料将没收投标保证金,并将视情节严重程度提交监管部门处理。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壹份 副本份数:肆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人民币50000元整。供应商缴纳的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9月17日下午16时前,以供应商的名称,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缴纳到指定账户,不接受代缴等其他形式缴纳的保证金。 保证金账户:开户名: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盐城迎宾支行,账号:********1500。 十二、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十三、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联系人:夏主任 电 话:158*****889 联系地址:射阳县人民东路(东首县交警大队对面)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薛金凤 电 话:189*****026 联系地址:射阳县人民中路80号 射阳县城市管理局 盐城国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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