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项目名称)已由 厦门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厦发改审批(2018)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厦门市政管廊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投融资 ,招标人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厦门市翔安区 ;
2.2. 工程建设规模: 翔安南路地下综合管廊,起于翔安东路,终于机场快速路,长度约7km。 翔安东路地下综合管廊,起于翔安南路,终于翔安西路,长度约2.7km。 石厝路地下综合管廊,起于翔安东路,终于规划一路,长度约1km。 规划一路地下综合管廊,起于东山变,终于石厝路,长度约0.5km. ;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市政工程 ;
(2)招标类型: 施工总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 项目位于翔安区南部,根据片区电力规划及近期用电需求分为两期建设,本期实施范围为一期工程,位于翔安区南部,主要包括4 段综合管廊及东山变7 条进出线电力隧道,总长约5442 米。具体如下:1、翔安南路(翔安东路-规划一路段)综合管廊,长约900 米,主要采用三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3.6m+2.8m+1.8m)*3.9m,其中,翔安东路与翔安南路交叉口暗挖段(长89.5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4.1m+1.8m)*3.2m 。2、翔安东路(翔安南路一翔安西路段)综合管廊,长约2917 米,主要采用三舱断面型式,其中,翔安东路与翔安南路交叉口段长171 米(穿越翔安南路段采用暗挖法,总长约68.5m),断面尺寸为(6.3m+2.8m+1.8m)* 3.7m ,翔安南路-东山路段长310 米,断面尺寸为(4.5m+1.8m+1.8m)* 3.9m,东山路-翔安西路段长2315 米,断面尺寸为(4.5m+2.8m+1.8m)*3.5m,翔安东路与翔安西路交叉口段长53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3.lm+1.8m)*2.8m,翔安东路与东山路交叉口节点长68 米,采用顶管法横穿,管径DN3000。3. 石厝路(翔安东路-规划一路段)综合管廊,长约808 米,采用双舱断面型式,断面尺寸为(2.7m+ 1.8m)* 3.1m 。4.规划一路( 翔安南路-石厝路段)综合管廊,长约487 米,其中,断面尺寸为(2.7m+2.8m+2.8m)* 4.0m 的三舱管廊长53 米, 断面尺寸为(2.7m+2.8m)* 4.0m 的双舱管廊长30 米,断面尺寸为(2.7m+1.8m)X4.0m 的双舱管廊长404 米。5.变电站迸出线电力隧道7 条,总长约330 米,其中,断面尺寸为3.0m*2.6m的电力隧道长37.5 米,断面尺寸为3m*3.05m 的电力隧道长89.2 米,断面尺寸为3m*3.5m 的电力隧道长45.2 米,断面尺寸为1.6m*1.9m 的电力隧道长41.3 米, 断面尺寸为1.6m*1.7m 的电力隧道长110.1 米。招标项目为:土建工程、安装工程(接地系统、排水系统(外部)、管理房)、管线迁改工程(雨水管道、交信管道、路灯电缆)、临时水电接入;不招标项目为:安装工程、智能巡检系统。其中:第一标段建设范围为:翔安南路综合管廊土建、石厝路综合管廊土建+规划一路综合管廊土建+管理房土建+翔安东路综合管廊土建(东山路以北,实施到翔安东-东山路三通节点处)。建设投资:约22503.4 万元。第二标段建设范围为:翔安东路(东山路以南)综合管廊土建。建设投资:约18094.57 万元。总建安造价约:40597.97 万元。;;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第一标段建设投资:约22503.4万元;第二标段建设投资:约18094.57万元。总建安造价约:40597.97 万元。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相应等级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第一标段建设投资:约22503.4万元;第二标段建设投资:约18094.57万元。总建安造价约:40597.97 万元。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无 (按照《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特殊性划分标准(试行)》中规定的工程特征指标描述,适用于允许设置类似工程业绩的项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投标截止时间5日前发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73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第一标段建设范围为:翔安南路综合管廊土建、石厝路综合管廊土建+规划一路综合管廊土建+管理房土建+翔安东路综合管廊土建(东山路以北,实施到翔安东-东山路三通节点处)。工期:730 日历天。建设投资:约22503.4 万元。第二标段建设范围为:翔安东路(东山路以南)综合管廊土建。工期:730 日历天。建设投资:约18094.57 万元。 ;
2.7. 质量要求: 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投标人在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市场信用监管系统信用评价结果为: 2018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BB+及以上级别(该项要求仅适用于招标工程属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地基与基础工程)。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市政工程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市政公用工程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无 。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7-12 10:00:00 至 2018-08-17 10:00:00 通过 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址)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 电子签名系统(V3.6.1) (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称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80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 。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http://)、厦门市建设局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网(http://www.cztb.xm.fj.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前西路281号
邮编: 361000
电子邮箱: bcjyb2010@126.com
电话: ******* *******
传真: ********500
联系人:朱工
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 /
邮编: /
电子邮箱: /
电话: /
传真: /
联系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网址: http://117.25.161.110:7070/xmjy/login
联系电话: ********40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地址: 厦门市厦禾路362 号建设大厦5 楼
联系电话: ****-*******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 厦门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地址: 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4 层C 区(云顶北路842 号)
联系电话: ****-*******、*******
1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第一标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 3.7 修改为: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标
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
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中
a、“标段名称(如果有)”修改为: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第一标段、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b、“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修改为:2个;
c、“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修改为:1个。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一)、招标人对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修改如下”修改如下:
a、第 1条修改为:第 6.1.6 款“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
定”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按发包人的相关
规定执行。
b、第 4条修改为:增加:10.1.5 工程变更执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
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 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
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
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概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8]136 号)、《关
于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超投资概算未批先动处理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8]137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工程实施期间,政府有关部门若有适用本项目的新政策出台,
执行新政策。
c、第 7条修改为:第 12.2.1 款“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发包人在合同生
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单且财
政审批后 14 天内支付开工预付款的 30%;待承包人主要人员到位及主要设备进场、临
时驻地建设全部完成,经监理人核实、发包人批准后再支付预付款的 70%。”
d、第 9条修改为:第 12.4.4 款“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第(3)条第②、③、
④点修改为:“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实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
2
款额为当期发包人核准进度款的 85%。③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
的 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尾款按本条款第
④项的规定支付工程款;④发包人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
并在完成工程移交管养且财政资金到账后 28 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e、第 13 条修改为:第 18.1 款“工程保险”修改为:“发包人投保内容:工程一
切险,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
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将招标人设为共同被保险人,建设工程
一切险涵盖工程移交管养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此
费用。”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二)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修改如下:
a、第 8条修改为:工程用电用水:(1)为满足工程施工用电的要求,需申请施
工变压器,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报价,可视为已含在报价里,发包人不
另行支付。考虑供电局变压器的申请、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若发包人
先行实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永久用电(照明、通风、夜景、排水等)
工程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变压器的申请。供电局将变压器移交发包人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则由承包人负责变压器的保管工作,直至管养单位接管。其间若发生变压器的
丢失或损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为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的要求,承
包人需自行办理现场施工用水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报价,
可视为已含在报价里,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工程移交管养(用水用电过户)前,
项目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属于非承包人承担部分)由承包人先行垫付,最终以财政
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b、第 13 条修改为:按照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及相关补充
规定,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提供完整齐全的项目工程结算资料上报
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上报等引起工程结算延误造成发包人
管理费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损失的管理费,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按已支
付的进度款办理合同结算。
c、第 15 条修改为:根据工程和厦门市征地拆迁实际情况,承包人承诺积极配
合发包人工作,配备一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管线迁改和征地拆迁协调。
在征地拆迁问题上同意发包人分段提交建设用地则分段实施,在必要的时候承包人应
3
自行加大人力、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整体工期。同时承包人承诺在征地拆迁问题上不提
任何附加条件和费用索赔等要求(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承包人未按合同
工期完成,则承包人承诺同意将剩余工程无条件交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其单价按
承包人投标单价的 1.5 倍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若政府对合同工期提出调整,
则承包人应相应地调整投入以确保按政府要求的工期完成,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则承包人承诺同
意将剩余工程无条件交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其单价按承包人投标单价的 1.5 倍计,
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d、第 17 条修改为: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人由于管理不善,受市、区两级
政府通报,则将给予处罚 10 万元以上/次;若受省级有关部门通报,则将给予处罚 50
万元以上/次。
e、第 18 条修改为:在工程开工后直至项目正式完成移交前,承包人针对本项
目社会投诉问题以及相关单位转办问题需及时作出整改反馈。因未及时整改造成严重
社会影响或受到媒体曝光的,处以 5万元/次罚款。
f、第 20 条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用海等手续
无法办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g、第 21 条修改为:本项目所有工程严格执行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制定
的相关管理办法。
h、第 23 条修改为:根据福建省住建厅下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7]11 号)文件要求,承包人需
按照文件精神设置施工围挡,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厦建工[2015]36 号、
厦交建[2015]11 号、厦考委[2015]12 号、厦交规建[2017]30 号等文件要求,承包人需
做好防尘工作,若承包人扬尘防治工作落实不力,将结合市里扬尘防治管理规定和百城
公司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情节严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理。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前
填报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扬尘防治等相关措施费使用计划表,报送监理和发包
人审批,发包人将结合现场实施情况及考评情况实施相应奖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 162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厦门市建筑废土
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厦门市渣土办《关于加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
(厦渣土办【2017】1 号),承包人必须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严格遵守发包人《关于
加强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厦百程【2018】124 号)文件规定,自觉加强承建项目运
4
输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和扬尘污染,维护整洁的城市环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7章第 6 节“其他要求”增加以下要求:
附 6-1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本表要求的人员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派
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2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人自有人员。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隧道工程师 2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隧道专业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至少 5年从事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市政工程工程
师
2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至少 5年从事类似工程施
工经验
安全工程师 1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安全 C证),至少 5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试验工程师 1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至少 5年从事类似工
程施工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测量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至少 5年从事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施工员 5 初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质检员 1 初级以上职称或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安全员 3 具备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的 C类安全资格证,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
附 6-2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1、本表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
为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
6、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发布、编制时间为“2018
年 07 月 30 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澄清、修改、
补充内容”中“02 其他文件”节点下载。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挖掘机 台 4
吊车 25t 台 2
压路机 20t 台 1
装载机 ZL-50 台 2
自卸汽车 25t 辆 15
发电机 50KW 套 2
湿式砼喷射机 套 1
数控钢筋加工设
备
套 1
模板台车 台 2
洒水车
辆
2
雾炮车
辆
2
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测量仪器 套 1
竖井提升架 16t+16t 台 2
挖掘机 台 4
6
7、本工程部分图纸有调整,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与本答疑同步发布的为准,请
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中“02 其他文件”节点下载。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8月 1日
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 月 /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1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一)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第二标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本项目招标公告 3.7 修改为: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标
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1.2“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
项目编号和标段划分(如果有)”中
a、“标段名称(如果有)”修改为: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
第一标段、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b、“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标段数量”修改为:2个;
c、“招标人最多允许投标人中标的标段数量”修改为:1个。
3、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一)、招标人对招标人
对招标文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修改如下”修改如下:
a、第 1条修改为:第 6.1.6 款“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
定”修改为:安全文明施工费与工程款同期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按发包人的相关
规定执行。
b、第 4条修改为:增加:10.1.5 工程变更执行《厦门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
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 号)、《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
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厦发改投资[2017]690 号)、《关于进一步规范
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概算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8]136 号)、《关
于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超投资概算未批先动处理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2018]137
号)等文件相关规定。工程实施期间,政府有关部门若有适用本项目的新政策出台,
执行新政策。
c、第 7条修改为:第 12.2.1 款“预付款支付期限”修改为:“发包人在合同生
效并收到承包人提交的履约保函及预付款保函、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保单且财
政审批后 14 天内支付开工预付款的 30%;待承包人主要人员到位及主要设备进场、临
时驻地建设全部完成,经监理人核实、发包人批准后再支付预付款的 70%。”
d、第 9条修改为:第 12.4.4 款“进度款审核和支付”中第(3)条第②、③、
④点修改为:“②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款,每次实际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工程进度
2
款额为当期发包人核准进度款的 85%。③进度款支付累计达到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
的 85%时,停止支付进度款,项目竣工验收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 90%,尾款按本条款第
④项的规定支付工程款;④发包人在市(区)财政审核部门出具竣工结算审核结论书
并在完成工程移交管养且财政资金到账后 28 天内按审核结果支付至结算价的 97%。”
e、第 13 条修改为:第 18.1 款“工程保险”修改为:“发包人投保内容:工程一
切险,第三人人身伤害及财产。发包人委托承包人为本合同工程投保工程一切险和第
三方责任险,保险费由承包人支付。承包人应将招标人设为共同被保险人,建设工程
一切险涵盖工程移交管养前造成的经济损失。承包人在本次投标报价中应综合考虑此
费用。”
4、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34.2“其他”中“(二)招标人对招标文
件专用本专用合同条款(财政参考条款)新增如下”修改如下:
a、第 8条修改为:工程用电用水:(1)为满足工程施工用电的要求,需申请施
工变压器,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报价,可视为已含在报价里,发包人不
另行支付。考虑供电局变压器的申请、设计、采购及安装调试的周期较长。若发包人
先行实施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永久用电(照明、通风、夜景、排水等)
工程施工前,由发包人负责变压器的申请。供电局将变压器移交发包人项目部验收合
格后,则由承包人负责变压器的保管工作,直至管养单位接管。其间若发生变压器的
丢失或损坏的,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人负责。(3)为满足工程施工用水的要求,承
包人需自行办理现场施工用水的相关手续,相关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不另行报价,
可视为已含在报价里,发包人不另行支付。(4)工程移交管养(用水用电过户)前,
项目用水用电产生的费用(属于非承包人承担部分)由承包人先行垫付,最终以财政
审核部门审核为准。
b、第 13 条修改为:按照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及相关补充
规定,承包人须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之内提供完整齐全的项目工程结算资料上报
厦门市财政审核中心审核,由于承包人原因逾期上报等引起工程结算延误造成发包人
管理费损失的,由承包人全额承担发包人损失的管理费,且发包人有权单方面按已支
付的进度款办理合同结算。
c、第 15 条修改为:根据工程和厦门市征地拆迁实际情况,承包人承诺积极配
合发包人工作,配备一名以上专职人员负责配合发包人进行管线迁改和征地拆迁协调。
在征地拆迁问题上同意发包人分段提交建设用地则分段实施,在必要的时候承包人应
3
自行加大人力、设备的投入以确保整体工期。同时承包人承诺在征地拆迁问题上不提
任何附加条件和费用索赔等要求(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承包人未按合同
工期完成,则承包人承诺同意将剩余工程无条件交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其单价按
承包人投标单价的 1.5 倍计,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若政府对合同工期提出调整,
则承包人应相应地调整投入以确保按政府要求的工期完成,因赶工而增加的费用由承
包人承担(若政府另有规定,则从其规定)。若承包人未按要求完成,则承包人承诺同
意将剩余工程无条件交由发包人另行组织施工,其单价按承包人投标单价的 1.5 倍计,
费用全部由承包人承担。
d、第 17 条修改为:在工程管理过程中,承包人由于管理不善,受市、区两级
政府通报,则将给予处罚 10 万元以上/次;若受省级有关部门通报,则将给予处罚 50
万元以上/次。
e、第 18 条修改为:在工程开工后直至项目正式完成移交前,承包人针对本项
目社会投诉问题以及相关单位转办问题需及时作出整改反馈。因未及时整改造成严重
社会影响或受到媒体曝光的,处以 5万元/次罚款。
f、第 20 条修改为:因承包人原因导致项目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用海等手续
无法办理,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g、第 21 条修改为:本项目所有工程严格执行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制定
的相关管理办法。
h、第 23 条修改为:根据福建省住建厅下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
强化市政工程施工围挡标准化管理的通知》(闽建建[2017]11 号)文件要求,承包人需
按照文件精神设置施工围挡,并做好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根据厦建工[2015]36 号、
厦交建[2015]11 号、厦考委[2015]12 号、厦交规建[2017]30 号等文件要求,承包人需
做好防尘工作,若承包人扬尘防治工作落实不力,将结合市里扬尘防治管理规定和百城
公司扬尘防治工作方案,根据情节严重予以不同程度的处理。承包人应在项目开工前
填报安全文明施工、环保施工、扬尘防治等相关措施费使用计划表,报送监理和发包
人审批,发包人将结合现场实施情况及考评情况实施相应奖罚。
根据厦门市人民政府令第 162 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厦门市建筑废土
管理办法〉的决定》修正)、厦门市渣土办《关于加强建筑废土运输车辆管理的通告》
(厦渣土办【2017】1 号),承包人必须严格渣土车运输管理,严格遵守发包人《关于
加强渣土运输管理的通知》(厦百程【2018】124 号)文件规定,自觉加强承建项目运
4
输管理,防止运输过程中出现撒漏和扬尘污染,维护整洁的城市环境。
5、本项目招标文件第 7章第 6 节“其他要求”增加以下要求:
附 6-1 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注:1、本表要求的人员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
派驻本工程的其他主要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为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2、以上人员必须为中标人自有人员。
人 员 数 量 资 格 要 求
市政工程工程
师
3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市政工程相关专业),至少 5年从事类似工程施
工经验
安全工程师 1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安全 C证),至少 5年从事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试验工程师 1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具有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至少 5年从事类似工
程施工经验
测量工程师 1
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测量专业或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至少 5年从事
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施工员 5 初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施工员岗位证书,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质检员 1 初级以上职称或具有质检员岗位证书,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安全员 3 具备省级安监部门颁发的 C类安全资格证,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材料员 1 初级以上职称或具有材料员岗位证书,3年以上类似工程施工经验
5
附 6-2 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注:1、本表要求的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不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按照本表的最低要求填报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设备,在经招标人审批后作
为投入本工程的主要设备。
6、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其编制说明作废,以本次发布、编制时间为“2018
年 07 月 30 日”的工程量清单及编制说明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澄清、修改、
补充内容”中“02 其他文件”节点下载。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挖掘机 台 4
吊车 25t 台 2
压路机 20t 台 1
装载机 ZL-50 台 2
自卸汽车 25t 辆 15
发电机 50KW 套 2
数控钢筋加工设
备
套 1
洒水车
辆
2
雾炮车
辆
2
试验检测设备 套 1
测量仪器 套 1
6
7、本工程部分图纸有调整,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与本答疑同步发布的为准,请
各投标人自行到“招标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中“02 其他文件”节点下载。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8 月 1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 月 /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序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 (万
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 第一标段 22301.60 21215.17
日期:2018年08月10日
编
制
说
明
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执业章) 审核人:(盖执业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招标编号
BCSG201805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4.87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序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 (万
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 第二标段 18323.73 17481.20
日期:2018年08月10日
编
制
说
明
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执业章) 审核人:(盖执业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招标编号
BCSG201805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4.60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1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二)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一标
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1、因原发布的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一标段的招标控制价录
入信息有误,故作废。本工程控制价文件以控制价告知单落款发布日期为 8月 11 日的
为准。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8 月 10 日
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 月 /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序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 (万
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 第一标段 22301.60 21215.17
日期:2018年08月11日
编
制
说
明
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执业章) 审核人:(盖执业章)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招标编号
BCSG201805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4.87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1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补充纪要(三)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一标
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纪要补充内容如下:
一、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账户及投标保证金账户变更的重要通知》,原投标保
证金账户于 2018年 8月 20日中午 12:00停止使用,新账户于 2018年 8月 21日中午 12点开始启用。
投标人在 2018年 8 月 20日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的转入原账户,在 8 月 20日之后缴交投标保证金
的转入新账户。
新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厦门农业银行政务中心支行
账号:
****************3
二、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编号和标段换分
(如果有)”中“标段编号(如果有)”修改为:第一标段:E
****************001001、第二标
段:E
****************001002。
三、因本项目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由 2018年 8月 17日 10时 00分修改
为:2018年 9月 5日 10时 00分。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 (印鉴)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年 8月 10日
招标代理机构: (印鉴)
/
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盖章)
/年 / 月 / 日
注:本纪要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发各投标人、标底编审部门各一份,同时最迟应当在发出
的同时报市招标办备案。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二)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第二标段工程量清单有变更,变更的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请投标
人在本项目招标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中的“其他文件”自行下载 。
二、根据《关于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收费账户及投标保证金账户变更的重要通知》,原
投标保证金账户于 2018 年 8 月 20 日中午 12:00 停止使用,新账户于 2018 年 8 月 21 日中午
12 点开始启用。投标人在 2018 年 8 月 20 日之前缴交投标保证金的转入原账户,在 8月 20 日
之后缴交投标保证金的转入新账户。
新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厦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厦门农业银行政务中心支行
账号:
****************3
三、本项目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本招标项目名称、报建编号、招标编号和标
段换分(如果有)”中“标段编号(如果有)”修改为:第一标段:E
****************001001、
第二标段:E
****************001002。
四、因本项目投标文件网上递交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由 2018 年 8 月 17 日 10 时 00
分修改为:2018 年 9 月 5 日 10 时 00 分。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8 月 14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月 /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三)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第二标段原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有误,替换的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随本答疑
同步发布,请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中的“其他文件”自行下载 。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8 月 14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月 / 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四)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第二标段原工程量清单有误,替换的工程量清单随本答疑同步发布,请投标
人在本项目招标澄清、修改、补充内容中的“其他文件”自行下载 。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8 月 17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月 / 日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预算价、招标控制价告知单
序号 招标编号 招标工程建设项目名称 标段(合同段)
预算价 (万
元)
招标控制价
(万元)
备注
1 BCSG201805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一期) 第二标段 18323.73 17481.20
编 制
说 明
1、本项目的招标控制价与工程预算价相比下降 4.60 %;
2、本项目的预算价、招标控制价 均已计取 3 %的风险包干费;
招标人 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盖章)
编制单位: (盖章)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
人(签字或盖章)
编制人:(盖执业章) 审核人:(盖执业章)
日期:2018年08月27日
招标文件修改、澄清(答疑)纪要(五)
工程名称 东山变进出线地下综合管廊工程(一期)(第二标段) 招标阶段 施工招标
修改、澄清内容如下:
一、本工程第二标段原控制价 BA 文件有误,需进行替换,本工程第二标段控制价文件以
控制价告知单落款发布日期为 8月 27 日的为准 。
(下无内容)
招标人(项目法人):厦门百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8 月 27 日
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法定代表或/
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2018 年 /月 /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