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缆招标公告

电缆招标公告

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电缆采购

招标公告
(采用资格预审)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电缆采购 已由 相关部门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_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长春轨道交通轻轨三期工程所需电缆采购

招标范围:

标段
招标编号
电缆截面
型号
数量
备注

01
HTZB2010-500/1
1×240mm2
WDZA-YJY-1kV-1X240
7.9 km
750V电缆

1×240mm2
WDZA-YJY23-1kV-1X240
61.6 km

02
HTZB2010-500/2
3×185mm2
FZSS-DDZB-YJY23
40.824km
10KV环网电缆

(高架及地面线路)

03
HTZB2010-500/3
3×185mm2
FS-WDZA-YJY23
13.176 km
10KV环网电缆

(地下线路)

资金来源:100%自筹;落实情况:资金已落实

2.2 交货地点: 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

2.3 交货期:按招标人指定日期开始供货;

交货批次:交货批次及材料数量品种在设计联络时确定;

2.4 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的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的生产厂商;

3.2、投标厂家应具有合同项目设备的制造(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明;

3.3、具有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3.4、投标厂家需要出示35千伏生产许可证、产品鉴定书;

3.5、投标厂家应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6、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标人的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项目电缆项目供货;

3.7、业绩要求:投标厂家具有产品在国内外类似项目(地铁、轻轨)销售业绩、投标厂家的产品必须在全国轨道交通行业使用并运行良好三年以上,提供相应的合同及使用单位有效的联系方式予以核查,提供在轨道交通行业使用三年以上的用户意见;

3.8、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3.9、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0 年1月 6 日至 2010 年1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为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为 2010年1月14日9时 00 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普阳街3177号)。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韩晓旭 电 话:130*****000

招标代理机构: 吉林省汇通招标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长春市西安大路2553号民航大厦4楼411室

联系人: 张 斌 电 话: ****-********

检察公告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对此项招标活动进行法律监督,为了共同创造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如果你在投标过程中被无理拒绝、刁难,或被告知“已经内定中标单位”,请打举报电话,市检察院预防处将会保护你的合法权利,认真调查处理。

长春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电话 ******** 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举报电话133*****226

2010年1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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