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胃镜招标公告
电子胃镜招标公告
受崇义县人民医院的委托,我中心就该单位电子胃镜进行询价采购,特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并提供满足需方要求的货物。采购项目要求如下:
(一)招标编号:崇招询采2010-1-13
(二)招标内容:奥林巴斯电子胃镜一台。具体货物、规格、型号详见《采购要求》。
(三)投标须知:
1、2010年1月21日上午12:00前报名,询价文件工本费用100元/份(在编号为崇招采2009-12-3已报名的供应商可不用缴交报名费);报名地点:崇义县林业产权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招投标交易报名处;询价文件工本费到账后(须经招投标中心确认后方才有效),可接受传真报名,询价文件可自行下载。
2、开标时间、地点:2010年1月21日下午15:00,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评标室,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3、报价仅限于人民币,仅允许提供一个报价。报价人所报价格应包括货款、运输、安装及后续服务等全部交货前的所有费用,中标商不得追加任何费用。报价人的报价不能超过单位采购预算及市场价,否则不予授标。
4、投标商必须是生产厂商或由生产厂商授权的合法代理商,必须有在江西省内设立经工商注册的生产厂家维修服务机构。投标时须递交资格审查材料: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投标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法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产品生产厂家授权书或产品生产厂家在中国销售经营总代理的授权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医疗设备经营许可证或产品的生产许可证、合格证、注册证、商检证及相关手续等符合国家药监部门要求的有关资料(以上复印件供货时须提供原件备查)。
5、报价方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6、投标单位中标后,应按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购销合同,合同一式四份(政府采购办、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采购单位、经销商各执一份)。
7、采购合同:《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二天内由中标单位与用户单位签订。
8、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7天内。
9、验收:由使用单位组织验收,并出具《政府采购验收单》。
10、付款方式:交货验收合格后付60%,三个月后付30%,一年内确信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11、报价文件包括:①承诺书;②报价单③偏离表④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12、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在投标文件封面标注“正本”“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具有同等效力,正本、副本如有偏差,以正本为准。报价文件一律采用A4纸张,装入袋内密封并在封签处加盖公章,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袋外应写明报价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13、确定中标供应商由询价小组进行。询价小组由用户单位代表和相关单位组成。此次采购每项在预算价格内并满足采购需求以最低价为中标。如果出现质保、交货时间、最低报价等均相同的情况,将组织最低报价的报价人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必须低于第一次报价。
14、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转、汇、存方式向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户名: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开户行:崇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帐号:137*****400*******)缴交投标保证金6000元人民币(2010年1月21日12:00前确保到账),否则投标无效。未中标者评标结束后予以无息退还。中标者按中标金额的5%交纳履约保证金,在交货验收合格如无质量问题予以无息退还。
15、联系方法:有关此次招标事宜,可按以下联系方式咨询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
崇义县招标投标中心地址:崇义县章源大道1188号
联系电话:****-******* 联系人:张女士
传 真:****-******* 网 址:www.cyztbzx.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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