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濂水路管道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濂水路管道修复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州市连坂污水处理厂厂外管网二期工程——濂水路管道修复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发建设(福州)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泉发建设(福州)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起点为后坂路,终点至桩号约K2+140。修复管道,管道全长约为1750m。工程预算造价(即最高控制价)为¥*******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依据濂水路管道修复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要求,采用非开挖胀管修复工艺对该路段D400-D500现状破损较为严重的污水管道进行修复等施工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材料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管径<0.8米,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投标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胀管施工项目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胀管施工项目;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 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备注:依据闽建筑函[2017]53号文规定: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若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满足以下要求,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017年9月15日前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于2017年8月31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2017年9月16日后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到期的人员,应在延续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提出再次延续注册申请。依据闽建许[2015]274号文规定:若为一级建造师,投标人因办理相关注册业务无法提供注册证书原件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福建省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有效性证明》,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胀管施工项目且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一项胀管施工项目;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8 月28 日至2018年9月3 日,上午9时00分至12 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00分,到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珠宝城B区10层) 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50000 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从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汇达本项目指定账户;②或按榕建招[2013]38号文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③或按照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有关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不足的,应按方式①补足④银行保函。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上发布。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珠宝城B区10层)。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泉发建设(福州)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 ,邮编:350005
电子邮箱:/
电话:158*****001 ,传真:/
联系人: 官工
招标代理机构:福州正宏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珠宝路珠宝城B区10层,邮编:350001
电子邮箱:/
电话:****-********,传真:****-********
联系人: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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