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监护仪采购(重新招标)
中央监护仪采购(重新招标)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受宝安区政府采购中心委托,就深圳市光明医院中央监护仪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重新招标),邀请国内对以上项目有供货能力的合格供货商参加投标。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有下列证照:(1)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营业执照;(2)提供国家医药管理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须含附件:医疗器械产品生产制造认可表或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3)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4)制造商的授权证明(若是针对本项目的授权,须提供授权证明原件;若是产品代理商,则须提供制造商授权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招标编号: BA2005-G0002-1
2、招标项目名称:中央监护仪3套采购。
交货期为合同签定之日起:进口设备3个月内,国产设备1个月内。(需求及技术参数见附件,其它内容详见标书)
3、 购买标书时间:2005年9月6日起至9月19日止,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招标文件中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4、购买标书地点: 深圳市裕明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26楼);
5、标书售价:人民币300元,如需邮购,另加人民币50元。标书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2005年9月26日上午9:00,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7、开标时间:2005年9月26日上午9:00
开标地点:深圳市福田区商报路奥林匹克大厦26楼
8、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9、购买标书时必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上述资质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述第(2)、(4)点的资质证明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加盖公章)。
联系人:宿平 黄敏书
传真:********邮编:518034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田支行
银行帐户(人民币):********13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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