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乘客电梯设备采购

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乘客电梯设备采购

招 标 公 告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受用户委托,就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乘客电梯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SZLG*******
2、项目名称:深圳市龙岗区教育局乘客电梯设备采购

3、招标项目名称及主要技术参数:

(主要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语言:中文

5、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6、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本招标过程只限于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申请人。

2)投标人必须是知名品牌电梯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开标当天验原件)、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地税)(开标当天验原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开标当天验原件);法人代表授权书、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以及制造商通过ISO9001认证证明书(副本复印件);

3)制造商的制造经验不得少于5年,注册资本必须在1000万元人民币(或125万美元)以上,含1000万元人民币(或125万美元);

4)在2002~2004期间,制造商在深圳地区各类电梯经营业绩总数必须在200台以上,并在投标文件中详细列明项目名称、台数。招标人保留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进行核查的权力,当招标人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供的业绩资料提供进一步证明时,投标人不得拒绝;

5)若投标人不具备电梯安装资质,中标后可推荐安装单位,所推荐电梯安装单位必须具有本次招标所要求电梯设备的安装资质,并提供安装资质证书和电梯制造商对电梯安装单位的资质认可证明,经需方认可同意后方能进行安装工作;

6)投标人必须在深圳有完善的维修服务中心和售后服务网络;在建及完成工程的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7)投标人在提供以上相关证明文件资料时,须加盖单位的公章,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8)投标单位所提供的产品必须全面符合采购要求。

7、领取标书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国税及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的复印件)

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8、领取标书时间:2005年9月6日起至2005年9月16日9:00~11:30,14:00~17:30(节假日除外)9、领取标书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二部(龙岗区财政大楼214室)

10、领取方式: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带齐所需全部资料到场免费领取(须自带U盘)

1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05年10月18日上午9:00~9:50(北京时间) 12、开标时间:2005年10月18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13、投递标书及开标地点:深圳市龙岗区财政局大楼二楼评标室

14、供应商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必须于2005年9月19日下午16:00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当面递交到采购中心214室或发传真到****-********,此后将不再受理任何疑问

15、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若要放弃投标,必须在开标前三天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当面递交或传真到采购中心。

16、联系人:石小姐、李小姐

联系电话:****-********

传真:****-********

地址:龙岗区中心城德政路财政大厦二楼 邮编:518172

深圳市龙岗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五年九月六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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