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金香樟小区的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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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金香樟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资格后审)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开发区金香樟安置房项目电梯采购与安装工程 已由 句容市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 以 句发改经信行审【2016】8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代理公司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方式 1、招标范围:开发区金香樟安置小区项目电梯16台。 2、交货地点: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 3、货物预估价为: 550万元 4、交货期或交付试用期: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后60天内确保完成采购货物的交付 5、标段划分: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三、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网上资格审查) 1、申请人资质类别或资格的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国境内注册,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良好的资金、技术实力的电梯制造厂生产企业或该企业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代理商。 (2)、投标人必须为电梯设备生产商或其授权的代理商,但代理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电梯或机电产品等类似范围。 (3)、①. 投标申请人为制造商时: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 ②.投标申请人为代理商时: 需具有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A级资质,投标时须明确品牌,每个代理商只能报名一个品牌。 (4)、本电梯采购项目必须采用市场口碑好的一线成熟产品,品牌知名度、信誉度、质量、性能、技术描述等方面符合要求的品牌电梯,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和条例,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其他资格审查必要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诈骗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资格审查申请书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存在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注:开标时项目委托人持二代身份证、电子投标文件、企业CA锁以及携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进行投标工作(注:电子投标文件、企业CA锁以及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 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未满3家时,将根据苏建规字(2017)1号文件规定,重新招标。 五、评标细则 1.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的评标方法,总分100分。
六、定标方法 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商务标和综合信用分值得分的高低依序推荐3家中标候选人,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得分次低的投标人作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得分第三的投标人作为第三中标候选人。当有两家及以上的投标人均得分相同且最高,则选择报价低的投标人为本工程中标人。报价相同时,抽签确定本工程中标人。 评标过程中出现本评标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讨论决定。 七、 投标保证金缴纳 a. 未缴纳年度保证金的潜在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 11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帐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投标保证金交至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监管帐户,各投标单位充分考虑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开标当天9:30对各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进行核实,超过规定时间递交的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单位名称: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句容市农商行华清支行 b. 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的企业,只需在开标时将《年度投标保证金已收证明》原件递交招标人或其委托的公证人员查验,如未提供或提供不满足要求的,则视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注:1、投标保证金采用网银、电汇转账。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3、保证金退还:为提高各方工作效率,在规定时间内,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统一代为办理各投标人的保证金退还工作。如本项目招投标中遇质疑、投诉、复议等特殊情况,保证金退还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发布时间从2018年8月24日至2018年9 月14日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于开标前登http://222.186.125.129/zjhynew,持企业CA证书下载招标文件(CA证书请咨询186*****188,网上招投标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徐华锋131*****285)。我市采用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形式,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为每家投标单位每个标段300元。 友情提醒:请谨慎下载招标文件,如获取招标文件后,不缴纳投标保证金、不参加开标会、无故放弃投标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一个月;一年内再次出现此类情况的,将拒绝其参加我市政府投资项目招投标六个月。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2018年8月29 日 (招标答疑、澄清提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招标人将于2018年8月30日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如招标人不能在此时间前完成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 2018年9月14日上午9点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一开标室( 508 )(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A楼,地址:句容市石狮路与华阳北路交界处)。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九、其他 请各投标单位自觉遵守关于印发《句容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良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句监管办【2013】1号),如有不良行为,招投标监管部门将根据文件给予处罚。 招标人郑重申明:如本项目的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请严格依据苏建规字[2016]4号和苏建招函[2016]9号文,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规定的方式和程序提出异议或投诉,招标人或监管部门将依法受理和处理异议或投诉。异议和投诉均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猜测式、怀疑式的异议和投诉将不被接受。(监督电话,句容市住建局招投标管理科:****-********)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 江苏省句容经济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联系人:毛工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招标代理: 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187*****572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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