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高新区(新北)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常州高新区(新北)人民法院食堂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采购单位:常州高新区(新北)人民法院

二、采购项目:食堂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800000元。

四、采购单位申请单一来源理由:

常州市怀德名园壹号餐馆有限公司外包服务团队在我院以4D管理方式负责我院餐厅的日常服务管理,经工作磨合,该团队菜品制作食材原料平均损耗能严格控制在2.5%以内。特别是在我院每日就餐人员不固定的情况下,能积极协助进行成本管控,确保每周我院所开具的菜单实际制作成本控制在预算的正负5%以内。

我院属审判执行机关,其工作的特殊性,对外包派驻人员有严格的要求。且厨房管理,具有节点多,管理难等特点。由于该团队给予了积极配合。现我院法官餐厅(厨房)已成为我省法院系统厨房外包服务样板,已具一定的品牌效应,经常有兄弟单位前来参观学习和工作交流。

以上所述,考虑到服务管理的稳定性和连续性,为便于保障审执,避免重复工作,节约管理成本,采购人拟申请使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拟定供应商名称:常州市怀德名园壹号餐馆有限公司

现将以上情况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18年9月4 日17:00前携书面材料与以下联系人联系,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采购人联系人、孙先生

电话:****-********

采购中心联系人:周女士

电话****-********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8年8月28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服务 人民法院 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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