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柴油加氢废催化剂招标公告
汽柴油加氢废催化剂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详细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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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汽柴油加氢废催化剂处置 | ||||||||||||||||||||||||||||||
项目编号 | ****-*******-HUSH-******* | ||||||||||||||||||||||||||||||
一. 招标条件 | |||||||||||||||||||||||||||||||
本 服务项目 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 公开招标 。 |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018年,甲方120万吨/年FCC汽油加氢脱硫装置废催化剂、140万吨/年柴油加氢降凝装置废精制催化剂、90万吨/年柴油加氢改质装置废催化剂共计约145吨委托乙方(加工回收有色金属中标厂家,下同)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加工处置。合同生效后,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上述废催化剂的环保转移手续,并付给甲方回收废催化剂中有色金属的费用。 甲方约145吨汽柴油加氢废催化剂委托乙方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加工处置,乙方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废催化剂的环保转移手续,并付给甲方回收废催化剂中有色金属的费用。 |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 |||||||||||||||||||||||||||||||
1. 投标人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注册资金不小于1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具有有效的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中投标人的经营许可证所列的核准经营范围中详细危险废物类别须包括本次要处置的加氢废催化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至少须在一年(含一年)之上;投标人年处置量不得超过批准经营规模要求(核对经营范围、有效期、经营规模)。 3. 投标人须具有(2015年-至今)在中石油、中石化或中海油等企业回收废加氢催化剂的业绩(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原件扫描件)。 4.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银行资信证明良好。 5. 投标人在生产过程中无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过的环境污染事件记录。 6. 投标人相关废催化剂处理生产装置为非国家明令禁止停用装置,且必须自行承担加氢废催化剂回收加工、处置,不得二次委托处置。 7. 投标人对废剂的收集储存保管须有专业场所,且投标人须承诺废剂收集储存保管的专业场所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业的; (2)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相应标包投标。 (5)投标人处于破产状态; (6)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 |||||||||||||||||||||||||||||||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8-08-29 09:00:00.0 招标文件发售结束时间:2018-09-04 17:00:00.0 | |||||||||||||||||||||||||||||||
1、2018年8月 29日至2018 年9月4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金河镇呼和浩特石化公司技术处 3、报名时投标单位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开户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副本等其他资质文件,2015年-至今的业绩(业绩证明请附相应合同原件扫描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参加报名的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承诺:在生产过程中无当地政府环保部门处罚过的环境污染事件记录;投标人相关废催化剂处理生产装置为非国家明令禁止停用装置,且必须自行承担含铂催化剂回收加工、处置,不得二次委托处置;投标人对废剂的收集储存保管须有专业场所,且投标人须承诺废剂收集储存保管的专业场所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注: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
五. 投标文件的递交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09-20 09:00:00.0 | |||||||||||||||||||||||||||||||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8年9月 20日 9 时 。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版送至投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中油呼炼小区矿区管理部办公楼3楼开标室(从小区西大门向北直走) | |||||||||||||||||||||||||||||||
六. 开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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